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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第六批划定五十二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四至说明》

发布 者:北京市人民政府
出  处:
发布时间:2004-00-00
法律编号:京政发[2004]18号
字体:[增加 减小]
正  文:
第六批划定五十二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
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四至说明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京政发[2004]18号)

一、军调部1946年中共代表团驻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保护范围:
  现状翠明庄宾馆围墙范围内。
  ㈡建设控制地带:
  该文物保护单位位于皇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建设控制要求详见皇城保护规划。
二、孓民堂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保护范围:
北河沿大街甲83号院内现状二进四合院范围。
㈡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东至保护范围南延长线,南至距保护范围60米处,西至保
护范围西院墙南延长线,北至保护范围。
    Ⅱ类:
    东至保护范围东院墙北延长线,与保护范围和Ⅰ类区相接,南至保护范围南60米处的延长线,西至沙滩北街规划红线,北至保护范围北40米处的延长线。
    Ⅲ类:
    东至东华门大街道路规划西红线,南至Ⅰ类区南端的延长线,西至保护范围东界的延长线,北至Ⅱ类区北端的延长线。
三、东交民巷使馆建筑群、美国使馆旧址、荷兰使馆旧址、法国邮政局旧址、圣米厄尔教堂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东交民巷使馆建筑群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包括惇亲王府、英国使馆旧址、花旗银行旧址、东方汇理银行旧址、日本使馆旧址、意大利使馆旧址、正金银行旧址、日本公使馆旧址、法国使馆旧址、奥匈使馆旧址、国际俱乐部旧址、法国兵营旧址和比利时使馆旧址。
  ㈠保护范围:
⒈东交民巷使馆建筑群
⑴惇亲王府:东至原王府老围墙(部分后修),西至西配楼西
侧甬路边缘,与英国使馆保护范围连通。北至寝殿北墙往北25米,南至王府南门外16米甬路南边缘。
  ⑵英国使馆旧址:南区:东侧南段边界从英国使馆旧址原大门及围墙(正义路西缘)起,东侧北段边界与惇亲王府旧址保护范围连通,南至公安部与高法分界围墙,西边至历史博物馆东侧道路规划东红线,北至使馆主楼以北15米处,并与惇亲王府旧址保护范围北边界连通。北区:北侧武官楼保护范围,北、东、西三面分别为长安街、正义路与历史博物馆东侧路规划红线,南侧边界距武官楼以南5米处甬路南侧。
  ⑶花旗银行旧址:花旗银行旧址建筑本身及散水投影范围。
  ⑷东方汇理银行旧址:东方汇理银行旧址建筑本身及散水投影范围。
  ⑸日本使馆旧址:东起意大利使馆旧址与现卫戍区西围墙,南到现有大门(含大门)南侧的道路规划红线,西至正义路市政府现有围墙,北至市政府8号楼北面10米处。
  ⑹意大利使馆旧址:东至台基厂路道路规划西红线,南至现在市委市政府北围墙,西至与日本使馆旧址保护范围东边界,北至台基厂路1号现状围墙北侧。
  ⑺正金银行旧址:东至正金银行旧址东侧院墙,南至东交民巷现状路,西至正义路现状路东侧,北至正金银行旧址北墙以北3米围墙处。
  ⑻日本公使馆旧址:北至日本公使馆旧址后平房北院墙,南至东交民巷,西起原日本公使馆附属建筑西侧小甬路西侧,东至法国使馆旧址原围墙及向南延长线。
  ⑼法国使馆旧址:大体沿原法国使馆旧址老围墙:东至台基厂路规划西红线,南至东交民巷道路规划北红线,西至原有西侧院墙及延长线,北至与市委大院分界围墙规划路南红线。
  ⑽奥匈使馆旧址:大体按现有围墙范围,东至部队大院围墙,南至台基厂头条现状路北侧,西侧南段至彭真宅西侧围墙,西侧北段至自身西院墙。
  ⑾国际俱乐部旧址:现有围墙范围:东至自身东围墙,南至台基厂二条南侧,西至台基厂大街规划东红线,北至台基厂头条南侧。
  ⑿法国兵营旧址:东至兴华路西侧,南至台基厂三条北侧,西至台基厂大街东侧,北至台基厂二条南侧。
  ⒀比利时使馆旧址:东至自身东围墙,南至崇文门西大街现状围墙,西至台基厂大街处自身西围墙,北至东交民巷南侧。
  ⒉美国使馆旧址:北至东交民巷,南至前门东大街,东至原荷兰使馆旧围墙,西至国管局东围墙,大体沿原有围墙所围范围作为保护范围。
  ⒊荷兰使馆旧址:现有围墙范围:东至公安局院墙,南至前门东大街,西至美国使馆旧址围墙,北至东交民巷南缘。
⒋法国邮政局旧址:建筑本身四至范围及北侧、东侧院墙(北侧距建筑11米,东侧距建筑16米左右)范围。
⒌圣米厄尔教堂:东起修士楼以东5米教堂东围墙的延长线,南至东交民巷现状路北侧,西到台基厂场路东侧,北至台基厂三条南侧。
  注:原麦加利银行为东城区文物保护单位。
  ㈡建设控制地带:
  Ⅱ类:
    花旗银行旧址、东方汇理银行旧址周围:北侧至东交民巷现状路,西侧、南侧从建筑外墙向外15米处,东侧与东方汇理银行旧址控制区连通。
    Ⅲ类:
⒈东方汇理银行旧址东侧地块:东起正义路规划西红线,南到Ⅴ类地带北侧,西 至Ⅰ类地带东侧,北为东交民巷道路规划南红线。
    ⒉花旗银行旧址西侧地块:东至Ⅰ类地带西侧,南至Ⅴ类地带北侧,西至道路规划东红线,北至东交民巷道路规划南红线。 
    ⒊花旗银行旧址北侧地块:东至正义路道路规划西红线,南至东交民巷北侧规划红线,西至历史博物馆东侧路道路规划东红线,北至高法主楼(8层)向南10米处。
    ⒋正金银行旧址东侧地块:东至日本公使馆旧址保护范围西侧,南至东交民巷北侧,西侧南段至正金银行旧址东侧院墙,西侧北段为正义路东红线,北至日本公使馆旧址保护范围北端向西的延长线。
    ⒌正金银行旧址、日本公使馆旧址、法国使馆旧址南侧地块:北至东交民巷南侧,东至台基厂路西侧,南至东交民巷南侧红线向南40米平行线,西至正义路东缘。
    ⒍法国使馆旧址东南地块:东至台基厂路规划西红线,南至前门东大街规划北红线,西至首都宾馆东围墙东侧,北至东交民巷规划南红线。
    ⒎意大利使馆旧址与奥匈使馆旧址之间:东侧、南侧与奥匈使馆旧址保护范围西侧相连接,西到台基厂路规划东红线,北至奥匈使馆旧址保护范围北界的延长线。
    ⒏比利时使馆旧址北与圣米厄尔教堂东地块:东至兴华路西侧,南至东交民巷现状路北侧,西至圣米厄尔教堂东围墙,北至东交民巷北红线向北40米处。
    ⒐比利时使馆旧址东地块:东至新桥饭店西墙,西至比利时使馆旧址保护范围东院墙,北至东交民巷道路南红线,南至东交民巷道路南红线往南40米处。
    ⒑比利时使馆旧址东北地块:东至大华路规划西红线,南至东交民巷现状路北侧,西至兴华路东侧,北至东交民巷北红线向北40米处。
    Ⅳ类:
    ⒈英国使馆旧址正南地块:东至正义路西侧,南至高法主楼前10米处,西至历史博物馆东侧道路规划东红线,北至保护范围南界。
    ⒉英国使馆旧址与法国使馆旧址这之间地块:东至法国使馆旧址保护范围西侧,南至日本公使馆旧址保护范围北端向西的延长线,西至正义路道路规划东红线,北至与市政府大院分界围墙走向道路规划南红线。
    ⒊日本使馆旧址北地块:东至意大利使馆旧址保护范围西院墙,南至日本使馆旧址保护范围北端,西至正义路道路规划东红线,北至市政府北围墙及意大利使馆北围墙延长线。
    ⒋日本使馆旧址东侧地块:东至台基厂大街西侧,南至原法国使馆旧址保护范围以北道路规划红线,西至日本使馆旧址保护范围东界(呈台阶形),北至意大利使馆旧址保护范围南界。
    ⒌奥匈使馆旧址东侧地块:东至大华路规划西红线,南至台基厂头条道路规划北红线,西至奥匈使馆旧址保护范围东侧,北至奥匈使馆旧址保护范围北院墙的延长线。
    ⒍奥匈使馆旧址东地块:东至大华路规划西红线,南至台基厂二条道路规划北红线,西至国际俱乐部旧址保护范围东院墙,北至台基厂头条道路规划南红线。
    ⒎法国兵营旧址东侧地块:东至大华路规划西红线,南至东交民巷规划红线以北40米,西至兴华路东侧,北至台基厂二条道路南红线。
    ⒏法国兵营旧址南侧地块:东至兴华路西侧,南至东交民巷现状路北侧以北40米处,西至圣米厄尔教堂东围墙,北至台基厂三条南侧。
    Ⅴ类:
    ⒈淳亲王府北地块:东至正义路道路规划西红线,南至使馆主楼北墙15米处的小甬路北,西至历史博物馆东侧道路规划东红线,北至国家博物馆北墙延长线。控制高度为30米。
    ⒉英国使馆旧址西地块:现国家博物馆所在街区,控制高度24米(详见《天安门广场规划》)。另外,此地块以西至天安门广场东侧路之间和以北至长安街道路规划南红线的空间为规划绿地。
    ⒊美国使馆旧址北侧地块:美国大使馆旧址以北,历史博物馆南侧的街区范围内。
    ⒋美国使馆旧址西北地块:至天安门广场东侧路之间的空间为规划绿地。
    ⒌美国使馆旧址西侧地块:原美国大使馆以西,至天安门广场东侧路之间的空间为规划绿地。 
    ⒍花旗银行旧址、东方汇理银行旧址南侧地块:东至正义路规划西红线,南至前门东大街,西至原荷兰使馆旧址东侧道路规划东红线,北至花旗银行旧址、东方汇理银行旧址南侧15米的连线处。控制高度为24米。
    ⒎意大利使馆旧址北侧地块:东起台基厂大街道路规划西红线,南至意大利使馆旧址保护范围北界及延长线,西至正义路道路规划东红线,北到东长安街道路规划南红线。控制高度为30米。
    ⒏法国使馆旧址南地块:东至台基厂路规划西红线,南至前门东大街规划北红线,西至首都宾馆东围墙东侧,北至东交民巷规划南红线。Ⅲ类区南部至前门东大街规划道路南红线。控制高度为24 米。
    ⒐奥匈使馆旧址北侧地块:东至兴华路西侧,南至奥匈使馆旧址保护范围北界的延长线,西至台基厂路东侧,北至东长安街规划南红线。控制高度为30米。
    ⒑比利时使馆旧址Ⅲ类东地块往南至前门东大街北红线之间的区域。控制高度为18米。
四、京师大学堂分科大学旧址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保护范围:
    即文物建筑本身(包括主体建筑及散水、台阶)。
    ㈡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东起鼓楼外大街规划西道路红线,西至111 号楼西墙向西15米;南起111 号楼中部南墙向南15米,北至111 号楼北墙向北15米处,局部112 号楼北墙向北5米,东墙向东50米。
    Ⅳ类:
⒈南侧地块:北起Ⅰ类建设控制地带南界,南至北起向南40米;东起鼓楼外大街规划西道路红线,西至Ⅰ类建设控制地带西界向南延长线。
    ⒉北侧地块:南起Ⅰ类建设控制地带北界,北至局部Ⅰ类建设控制地带北界向东延长线;东起鼓楼外大街规划西道路红线,西至局部Ⅰ类建设控制地带东界。
五、可园、东城区帽儿胡同5号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保护范围:
⒈可园:帽儿胡同7号、9号、11号、13号院范围内。
⒉东城区帽儿胡同5号:帽儿胡同3号、5号院范围内。
㈡建设控制地带:
该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南锣鼓巷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建设控制要求详见该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
六、东城区美术馆东街25号四合院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保护范围:
    南起院落大门南墙,北至原有北围墙;东起原有东围墙,西至原有西围墙。
    ㈡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南起五四大街规划北道路红线,北至保护范围最北界(东侧院墙)向东延伸线,局部至保护范围最南界;东起美术馆东街规划西道路红线,西至保护范围西界向南延长线,局部至保护范围东界。
    Ⅱ类:
    北起美术馆后街规划南道路红线,南至保护范围南界向西延长线,局部至保护范围Ⅰ类区最北界;东起美术馆东街规划西道路红线,西至黄米胡同。
七、东城区棉花胡同15号院及拱门砖雕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保护范围:
    南起院落大门南墙,北至原有北围墙;西起原有西围墙及局部建筑西墙外皮,东至原有东围墙。
  ㈡建设控制地带:
    该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南锣鼓巷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建设控制要求详见该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
八、东城区前鼓楼苑胡同7、9号四合院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保护范围:
    南起鼓楼苑胡同7号院大门南墙,北至后罩房最北端建筑外墙皮向北4米;东起原有东围墙,西至原有西围墙。
    ㈡建设控制地带:
   该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南锣鼓巷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建设控制要求详见该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
九、东城区鼓楼东大街255号四合院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保护范围:
南起鼓楼东大街院落大门南墙,北至原有北围墙,局部至最北侧建筑后檐墙外皮;西起原有西围墙,东至原有东围墙。
 ㈡建设控制地带:
该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北锣鼓巷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建设控制要求详见该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
十、宁郡王府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保护范围:
    基本以现存原有围墙为界,东至小新开胡同西侧,南至北极阁三条胡同北侧,西至宁郡王府西侧院墙,北至新开胡同南侧。
㈡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宁郡王府围墙东侧、北侧10米范围以内,西侧至东单北大街规划道路东红线,南侧至北极阁三条规划道路北红线。 
   Ⅲ类:
   东至宁郡王府东侧南北向规划道路西红线,南至北极阁三条规划道路北红线,西至东单北大街规划道路西红线与Ⅰ类区相接, 北至西总部规划道路南红线。
    Ⅴ类:
    东至距东单北大街规划道路东红线60米处,南至距北极阁三条规划道路南红线60米处,西至东单北大街规划道路东红线,北至北极阁三条规划道路南红线。高度控制在12米以内。
十一、西城富国街3号四合院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保护范围:
    南起富国街3号四合院落南墙,北至现状院落北围墙,东起现状院落东围墙,西至现状院落西围墙。
    ㈡ 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东起保护范围西界,西至建筑西围墙向西10米;南起富国街规划北道路红线,北至平安里西大街规划南道路红线。
    Ⅲ类:
    ⒈西侧地块:东起Ⅰ类建控区西界,西至北京三中现有西围墙;南起富国街规划北道路红线,北至平安里西大街规划南道路红线。
    ⒉南侧地块:东起赵登禹路规划道路西红线,西至距赵登禹路规划道路西红线抹角处约58米处,北起富国街规划道路南红线,南至距富国街规划道路南红线60米处。
十二、涛贝勒府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保护范围: 
    东至柳荫街,南至定阜街规划道路北红线(原辅仁大学保护范围),西至涛贝勒府原有西围墙,北至铜铁厂胡同。
    ㈡建设控制地带:
    Ⅱ类:
    东至柳荫街规划道路西红线,南至保护范围,西至松树街规划道路东红线,北至大新开胡同规划道路南红线。
    Ⅲ类:
    西北地块:东至松树街道路规划西红线,南至延年胡同道路规划南红线,西至德胜门内大街道路规划东红线,北至刘海胡同道路规划南红线。
    此次调查、考证辅仁大学保护范围原为涛贝勒府花园;故对原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予以调整,以本次划定范围为准。
十三、大陆银行旧址、中央银行旧址、保商银行旧址、中国农工银行旧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保护范围:
    ⒈大陆银行旧址:建筑本身及散水、台阶投影范围。 
    ⒉中央银行旧址:建筑本身及散水、台阶投影范围。
    ⒊保商银行旧址:建筑本身及散水、台阶投影范围(含地下金库)。
    ⒋中国农工银行旧址:建筑本身及散水、台阶投影范围。
    ㈡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⒈现状西交民巷南北宽度15米,东至规划天安门广场西红线道路,西至规划人大西侧路东红线。 
    ⒉东至天安门广场西红线,西至中央银行旧址西侧现状路西缘,南至西交民巷路,北至规划人大南路南红线。
    Ⅴ类:
    ⒈保商银行旧址西侧地块:东至保商银行旧址西侧Ⅰ类地带,西至规划人大西侧路东红线,南至西郊民巷道路北缘,北至规划人大南路南红线。
    ⒉中国农工银行旧址周围:中国农工银行旧址保护范围外,东至天安门广场西红线,西至规划人大西侧路东红线,南至前三门大街北红线,北至西郊民巷道路南缘。
十四、 万松老人塔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保护范围:
原有建筑围墙之内之范围。东起山门,西至万松老人塔西围
墙,南起万松老人塔南围墙,北至万松老人塔北围墙。
    ㈡建设控制地带:
    Ⅱ类:
    东起西四南大街规划道路西侧红线,西至规划道路东侧红线。北起羊肉胡同南侧红线,南起向北至保护范围65米。
十五、平绥西直门站旧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保护范围:
    即文物建筑本身(包括天桥、候车雨廊、候车室及其散水、台阶)。
    ㈡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北起候车室北墙向北50米处,南至候车室南墙向南50米处;西起西侧雨廊西端向西50米处,东至候车室东墙向东40米处。
    Ⅲ类:
    西起Ⅰ类建控区东界,东至规划道路西侧红线。北起Ⅰ类建控地带北边界向东延长线,南至Ⅰ类建控地带南边界向东延长线。
十六、北京水准原点旧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保护范围:
    即文物建筑本身(包括主体建筑及散水、台阶)。
    ㈡ 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文物建筑主体分别向东、南、西、北四个方向扩展4米。
十七、旧式铺面房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 保护范围:
    即文物建筑本身。
    ㈡建设控制地带:
    Ⅱ类:
    西起文物建筑西墙南北延长线,东至主体建筑东墙向东25米;南起文物建筑南墙向南8米,北至文物建筑北墙向北8米。
十八、贤良祠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保护范围:
    地安门西大街103号院范围内。
    ㈡建设控制地带:
    Ⅲ类:
    东北至龙头井街,南至地安门西大街规划道路北红线,西至东官房规划道路东红线。
    贤良祠东北部龙头井街以北为什刹海历史文化保护区,建设控制要求详见该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
十九、国立蒙藏学校旧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 保护范围:
    南起小石虎胡同蒙藏学校大门南墙,北至堂子胡同规划南道路红线;西起学校原有西围墙,东至学校原有东围墙。
    ㈡ 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南起小石虎胡同学校大门南墙向东延伸线,北至堂子胡同规划南道路红线;西起保护范围东界,局部至Ⅱ类区东界,东至高登大厦西墙延长线。
    Ⅱ类:
    南起保护范围北界局部,北至堂子胡同规划南道路红线;西起保护范围东界局部,东至西起向东40米。
二十、西城区百万庄园路8号墓园石刻四至说明
㈠ 保护范围:
即文物建筑本身。
㈡ 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西起文物建筑面向东侧外墙皮,东至北营房中街道路东红线向东10米;南起文物建筑南墙皮向东水平延长线,北至以文物建筑北侧墙角为起点向东水平延长线。
二十一、中华圣公会教堂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 保护范围:
    即文物建筑本身。
    ㈡ 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东起佟麟阁路规划西道路红线,西至佟麟阁路规划西道路红线向西30米;南起温家沥街规划北道路红线,北至规划路南道路红线。
    Ⅱ类:
    东起Ⅰ类区西边界,西至承恩胡同道路东边缘;北起规划路南道路红线,南至规划路南道路红线向南40米。
    Ⅲ类:
    东起Ⅰ类区西边界,西至承恩胡同道路东边缘;北起Ⅱ类区南边界,南至温家沥街规划北道路红线。
二十二、京奉铁路正阳门东车站旧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 保护范围:
  现状建筑本身及散水、台阶投影范围。
㈡建设控制地带:
该保护单位地处天安门广场地区,建设控制详见天安门广场规划有关规定。
二十三、劝业场旧址、谦祥益旧址门面、瑞蚨祥旧址门面、祥义号绸布店旧址门面、盐业银行旧址、交通银行旧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 保护范围:
  建筑本身及散水、台阶投影范围。
㈡建设控制地带:
注:以上6个保护单位均处于大栅栏历史文化保护区内,建设控制要求详见历史文化保护区规划。
二十四、三圣庵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 保护范围:
    西起三圣庵院落西围墙,东至原有东围墙外皮;南起原有南围墙,北至原有北围墙。
    ㈡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自保护范围南界、北界、东界起分别向外扩展10米。
二十五、正乙祠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保护范围:
    现状建筑本身及散水、台阶投影范围。
    ㈡建设控制地带:
    Ⅱ类:
    ⒈东地块:东至佘家胡同西侧,北至前门西河沿街南侧,西至正乙祠保护范围东侧,南至前门西河沿街南缘60米处。
    ⒉西地块:东至正乙祠保护范围西侧,南至实验一小北围墙北侧,西至南新华街规划道路东红线的延长线处,北至前门西河沿街南侧。
    ⒊北地块:东至佘家胡同北口路西侧,北至前门西河沿大街北侧往北20米处,西至佘家胡同北口西侧往西85米处,南至前门西河沿大街南侧。
二十六、长椿寺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保护范围:
南起现状长椿寺南墙,北至现状长椿寺北墙;东起长椿寺山门,西至长椿寺藏经楼西墙外皮。
   ㈡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东起下斜街规划西道路红线,西至长椿街规划东道路红线;北起保护范围北界向北12米处,南至长椿街与下斜街规划道路红线交汇处。
   Ⅱ类:
⒈北地块:南起Ⅰ类建设控制区北界,北至感化寺胡同规划
南道路红线;东起下斜街规划西道路红线,西至长椿街规划东道路红线。
    ⒉东地块:西起下斜街规划东道路红线,东至西起向东45米处;南起思源胡同规划北道路红线,北至南起向北85米处。
二十七、民国财政部印刷厂旧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保护范围:
    即文物建筑本身。
    ㈡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西起主楼最西端建筑外墙向西20米,东至主楼最东端建筑外墙向东30米;南起主楼最南端建筑外墙皮向南20米,北至规划路南道路红线,局部至Ⅱ类区最南界。
    西起Ⅰ类区最东端界,东至西起向东150米;北起规划路南道路红线向南30米,南至北起向南50米。
    Ⅱ类:
    ⒈西北地块:北起规划路南道路红线,南至北起向南30米;西起Ⅰ类区最西端向北延伸线,东至西起向东40米。
    ⒉东北地块:北起规划路南道路红线,南至北起向南30米; 东起Ⅰ类区东端向北延伸线,西至东起向西50米。
二十八、粮食店街第十旅馆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保护范围:
    即文物建筑本身。
    ㈡建设控制地带:
    Ⅲ类:
    西起规划道路东道路红线,东至前门大街规划西道路红线;南起文物建筑南墙向南20米,北至湿井胡同道路南边缘。
二十九、四九一电台旧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㈠保护范围:
    东起1号楼东墙南北延长线,西至3号楼西墙南北延长线;南起4号楼南墙东西延长线,北至2号楼北墙东西延长线。
    西起8号楼西墙南北延长线,东至7号楼东墙南北延长线;南起8号楼南墙东西延长线,北至7号楼北墙东西延长线。
    ㈡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自保护范围起分别向东、西、南、北四个方向扩展25米。
三十、摩诃庵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保护范围:
    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小学院现状围墙范围。 
    ㈡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西侧:东起摩诃庵西侧围墙,南至八里庄路规划道路北红线,西至保护范围西侧20米处,北至百万庄路规划南红线。
    南侧:东至北洼路规划道路西红线,南至距规划红线20米处,西至摩诃庵围墙西侧20米的延长线,北至八里庄路规划道路南红线。
    Ⅲ类:
    东至北洼路规划道路西红线,南至八里庄路规划道路北红线,西至摩诃庵东侧围墙,北至百万庄路规划道路南红线。
    Ⅳ类:
    ⒈西地块:东至东侧Ⅰ类地带西侧,南至八里庄路规划道路北红线,西至京密引水渠规划绿地,北至百万庄路规划道路南红线。 
    ⒉北地块:东至北洼路规划道路西红线,南至百万庄路规划道路北红线,西至京密引水渠规划绿地,北至距百万庄路规划道路北红线40米处。 
    注:该项第二批已划定,此次摩诃庵部分修改,以本次划定范围为准。
三十一、清河汉城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保护范围:
    清河汉城遗址现状城墙。
    ㈡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东至京包快速路规划道路西红线,南至距清河汉城遗址现状城墙南105米处,西至京包铁路,北至上地南路规划道路南红线。
三十二、 广仁宫(西顶)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保护范围:
    南起老营房路规划北道路红线,北至后罩楼最北端外墙;东起中殿最东端外墙,西至配殿最西端外墙。
    ㈡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自保护范围东、西、北三面起分别向外扩展15米。
三十三、梁启超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保护范围:
    梁启超墓地现状围墙范围。
    注:西南侧孙传芳墓为区级保护文物。
    ㈡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距现状围墙向东、西、南、北各至40米 的范围。
三十四、金中都水关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保护范围:
    金中都水关遗址本身为地下文物;地下保护范围四至为辽金城垣博物馆现状围墙。 
    ㈡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东起辽金城垣博物馆东侧围墙向南的延长线,南至凉水河北岸河上口22米处,西至距辽金城垣博物馆西围墙18米处,北至辽金城垣博物馆北围墙的延长线。
三十五、南岗洼桥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 保护范围:
   即文物建筑本身。
㈡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西起桥西侧乡村路东侧边缘,东至京九铁路规划西道路红线;南起保护范围南边界向南35米,北至京石高速公路规划南道路红线。
三十六、老山汉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保护范围:
    东至上庄村西边界及山地车道东端外边缘,南至八一体工大队北围墙及南侧规划路,西至西五环路东红线,北至铁路北侧规划道路南红线。
    ㈡建设控制地带:
   Ⅲ类:
   ⒈东南地块:老山骨灰堂四至范围。
   ⒉南侧地块:八一体工大队现状围墙。
   ⒊西侧地块:体育总局自行车、摩托车中心现状围墙。
   Ⅳ类: 
   东至首钢居住区规划道路东红线,南至石景山 路规划道路北红线,西至五环 路规划道路东红线,北至八一体工大队南侧规划道路南红线。
三十七、田义墓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保护范围:
   田义墓地四至现状围墙。
   ㈡建设控制地带:
   Ⅱ类:
   田义墓保护范围外,东侧、北侧至现状小路,南至规划模式口大街北红线,西距田义墓保护范围西线100米。
  注:该项东侧与承恩寺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相连。
三十八、巩华城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㈠保护范围:
   现存东、西、南、北四个瓮城城墙外侧墙皮各向外延伸20米的范围(包括瓮城内部所围合的面积);城东南角及城东侧古城残留部分墙体外皮范围内。
㈡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城墙: 沿原巩华城城墙中线向内30米、向外40米(共计70米)宽的地带。
   城东:原巩华城东门保护范围以东至东侧规划主干路南丰路以西之间宽40米的范围之内为视线走廊。
   城南:原巩华城南门保护范围以南至南沙河床北沿之间宽40米的范围之内为视线走廊。 
  城西:原巩华城西门保护范围以西至西侧八达岭路以东之间宽60米的范围之内为视线走廊。
    城北:原巩华城北门保护范围以北至北沙河床南沿之间宽40米的范围之内为视线走廊。
    Ⅴ类:
    沿原巩华城内侧的Ⅰ类建设控制地带向内所包含的所有内城区范围,原城内交通道路:南北御路、东西主干线除外;高度控制为6-9米以内,建筑应为坡屋顶,中国传统建筑形制,总容积率控制在0.7以内 。
三十九、陈独秀旧居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四至说明
 ㈠保护范围:
箭杆胡同20号院内范围。
㈡建设控制地带:
  Ⅰ类:
  箭杆胡同20号现状围墙东、北侧各距10米范围(西端至骑河楼南巷)。
Ⅲ类:
  东至北河沿大街规划道路东红线,南至智德东巷、智德西巷胡同北侧,西至骑河楼南巷、智德西巷东侧,北至骑河楼大街规划道路南红线。
注:该文物保护单位位于皇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建设控制要求详见皇城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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