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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 者: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出  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9-22
法律编号:宁政办发〔2021〕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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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宁政办发〔2021〕6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 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文化和旅游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培元固本、守正创新,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着力推进全域旅游快速发展,全区文化和旅游各项工作成效显著,文化旅游产业作为自治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更加巩固,为“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三五”期间,我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的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基本完成,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充分显现,旅游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带动功能更加凸显,文化和旅游积极助力“六稳六保”、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艺术精品力作不断涌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精品力作。创作演出优秀剧目45部、主题晚会18台、美术作品561幅;各类优秀文艺作品获得国家级奖项80多个。秦腔现代戏《王贵与李香香》荣获“文华大奖”和“五个一工程奖”,入选全国优秀红色旅游演艺作品。成功举办了自治区60大庆系列文化活动,圆满完成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群众游行宁夏彩车制作、展演工作。

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全区五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形成,在全国率先实现贫困地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城乡居民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先后成功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全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健全,新建一批旅游集散中心、旅游驿站、旅游厕所、旅游标识标牌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十百千万”工程全面完成,全域旅游环境明显改善,游客满意度不断提升。

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丰硕。文物保护利用全面推进,新增姚河塬遗址、大麦地岩画2家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西夏陵被评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青铜峡鸽子山遗址、彭阳姚河塬遗址分别入选2016、2017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固原博物馆“千年固原 丝路华章”荣获第十四届“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奖;盐池县、西吉县等7个县(区)被中宣部等四部委列入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和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建成国家、自治区、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文化旅游产业快速发展。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市场主体不断壮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新兴业态层出不穷,产品内涵不断丰富。全区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71%。旅游业发展态势强劲,成为促进各地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助力乡村振兴和打赢脱贫攻坚的重要生力军。旅游总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9%,旅游业作为自治区战略性支柱产业的地位更加凸显。

全域旅游创建亮点纷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发展全域旅游,路子是对的,要坚持走下去”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成为全国第二家全域旅游示范省区创建单位,承办了全国全域旅游发展推进会。深入实施“七大工程”,在全域空间优化、全域产业联动、全域市场开拓、全域服务配套方面取得重要进展。“十三五”期间,西夏区、沙坡头区、青铜峡市、平罗县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对外交流影响不断扩大。加快融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对外文化交流在广度、深度和高度上取得新突破,有力推动宁夏本土优秀文化走向世界。开展了“八闽亲人游宁夏”免费月、“湘约宁夏”优惠季、“华东十城市巡回秀”等系列宣传营销活动。举办了星空朗读、沙漠音乐会、旅行商大会等一系列特色活动,“仰望星空”系列主题活动入选全国国内旅游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塞上江南·神奇宁夏”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十四五”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度演化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局起步相互交融,我国文化和旅游发展处于重要机遇期,面临着一系列新机遇和新挑战。一方面,全球政治经济文化交流的持续深入和我国社会大局稳定、经济长期向好的局面为我国文化和旅游繁荣发展带来良好机遇;另一方面,疫情的冲击为文化和旅游发展带来严峻挑战,入境旅游市场遭到重创,文化和旅游市场规模、综合效益、国际文化交流合作受到一定影响。

从宁夏看,文化和旅游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相互并存。机遇方面: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目标任务,为我区文化和旅游工作赋予新使命;国家做出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部署,为我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带来新契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为我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提供新动力;建设黄河、长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实施乡村振兴、健康中国等一系列重大战略,为我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拓展新空间;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黄河文化传承彰显区,文化旅游产业列入自治区“九大重点产业”,为我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注入新动能。挑战方面:全区文化和旅游特色优势彰显不足,资源优势尚未完全转化为产品优势和品牌优势;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不充分,在发展理念、产品开发、产业体系、管理体制等方面还存在融合不足;文化和旅游区域发展不均衡,区域间、城乡间差距较大;文化和旅游服务供给匹配不充足,公共服务体系和服务水平亟待提升。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我区文化和旅游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相互交织,机遇和挑战并存。必须全面把握文化和旅游发展形势的深刻变化,正确遵循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客观规律,立足我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实际,主动适应、把握、引领新常态,抢抓发展机遇,创新发展理念,厚植发展优势,破解发展短板,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以创新发展催生新动能,以深化改革激发新活力,努力开创宁夏文化和旅游发展新局面。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聚焦建设黄河文化传承彰显区的擘画蓝图,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着力开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做出新贡献。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固本培元,守正创新,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提高人民群众文化参与程度,保障人民文化权益,增强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提升文化和旅游服务品质,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前瞻性思考和全局性谋划,坚持规划先行,加强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城乡、区域文化和旅游发展,既着眼长远又立足当前,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促进文化和旅游稳步实现高质量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全面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机制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促进文化和旅游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大力发挥科技创新对文化和旅游发展的赋能作用,不断塑造文化和旅游发展新优势。

坚持融合发展。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文化和旅游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融合发展,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与其他领域融合互促,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

第三节  发展目标

按照自治区新阶段总体战略布局和新时代奋斗目标,立足我区文化和旅游实际,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守正和创新相统一,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文化事业实现繁荣发展。全区艺术创作水平持续提升,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水平不断提高,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品质化、发展均衡化、成果共享化、治理现代化稳步提升,文化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振奋人民群众精神、促进社会文明程度提升等方面作用更加凸显。

文化产业实现壮大发展。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基本形成,多元市场主体健康快速发展,竞争力显著提升,文化产业和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供给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文化业态进一步丰富,文化消费日益增长。到2025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4%。

旅游业实现创新发展。旅游资源实现有效整合,旅游产品不断创新,推动黄河文化、星星故乡、酒庄休闲、红色主题、动感体验、长城遗址为代表的“六大品牌”实现创新发展。大西北旅游目的地、中转站和国际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功能和服务能级大幅提升,“塞上江南·神奇宁夏”品牌形象不断扩大。到2025年,接待人数力争突破1亿人次,旅游总收入力争突破1000亿元。


宁夏“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2020年 2025年 属 性

1.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2.71* 4 预期性
2.旅游接待总人次(亿人次) 0.4* 1 预期性
3.旅游总收入(亿元) 340.03* 1000 预期性
4.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个) 2 预期性
5.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个) 4 7 预期性
6.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 1496 1600 约束性
7.每万人接受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次数(次) 892 1200 预期性
注:①带*的为2019年数据。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旅游产业规模出现较大跌幅,为不可预测的异常状态,因此选取2019年数据作为参考值。

远景展望:经过15年的接续奋斗,到2035年,基本建成文化强区和国际旅游目的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实现水平走在全国前列,文化事业更加繁荣,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整体实力大幅提升,形成独具特色的新优势,优秀文艺作品、优质文化产品和旅游产品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文化和旅游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区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第四节  发展定位

建设黄河文化传承彰显区。保护黄河文化遗产,传承黄河文化基因,深度挖掘黄河文化时代价值,围绕讲好黄河故事、展示宁夏形象,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精品力作、搭建一批有品牌力的文化载体、建设一批有带动力的示范项目,使宁夏成为彰显黄河文化、展示黄河文明的重要窗口。

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力打造宁夏旅游环线,依托贯穿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地区“北部大环线”和环绕固原地区“南部小环线”,构建宁夏全域旅游联动发展新格局,实现以旅游业带动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发展局面,力争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省)区。

打造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全面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以建设黄河、长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为契机,整合具有突出意义、重要影响、重大主题的文物和文化资源,塑造一批文化地标,建设一批标志性项目,打造一批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示范区。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与特色产业融合发展,创新业态,优化供给,建设一批“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点)。

第五节  发展布局

依托宁夏文化和旅游资源分布、产业发展基础、资源环境容量,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优化文化和旅游发展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形成各地特色发展优势。

一、优化文化发展布局
构建文化强区服务新格局。以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重点,培育一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示范区、革命文化继承弘扬样板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创新发展引领区,形成区域联动、城乡融合、均衡协调的文化发展布局。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实施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工程。围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领域统筹创作规划,合理集聚和配置资源,扶持重大现实题材、革命题材、历史题材创作,推出一批新时代精品力作。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构建“设施网络化、供给多元化、机制长效化、城乡一体化、服务普惠化”的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建立健全国家、自治区、市、县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坚持把保护放在首位,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不断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建设考古遗址公园、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完善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发挥银川区位、资源、科教等优势,打造文化产业发展核心区,带动全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重点推进创意设计、数字文化、影视动漫、演艺娱乐、工艺美术、文博会展等产业发展。发挥中卫黄河、沙漠、枸杞等优势,打造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副中心,促进中部文化产业快速崛起,重点推进文化旅游、演艺娱乐、文博会展、数字文化等产业发展。发挥固原红色资源、历史底蕴、生态环境等优势,打造生态文化产业发展副中心,带动南部文化产业快速振兴,重点推进红色文化、丝路文化、乡村文化、工艺美术、创意设计等产业发展。发挥石嘴山工业遗产、沙漠、湿地、黄河等优势,重点推进工业遗产文化、黄河文化、农耕文化、影视创作等产业发展。发挥吴忠黄河、长城、红色、美食等优势,重点推进黄河文化、长城文化、餐饮文化、包装印刷等产业发展。依托黄河、长城、长征三大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加强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城市间协调合作、协同创新,打造一批主业突出的文化产业园区和文化产业集群,引导传统与现代文化有机融合,创新文化产品开发,加强文化品牌培育,构建体现“根和魂”的宁夏特色文化产业发展带。

二、优化旅游业发展布局
加快构建“一核两带三片区”发展格局,全力打造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升级版”。

(一)一核。

建设沿黄地区文化旅游发展核心区。依托沿黄地区文化和旅游要素密集、资源富集、人口聚集的优势,推动构建以银川为中心,石嘴山、吴忠为支撑,以县(区)为节点的沿黄地区文化旅游发展核心区。发挥银川首府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提升沿黄河地区文化旅游综合竞争力和服务品质,引领带动全区文化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二)两带。

建设黄河文化旅游带。以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为契机,加强黄河文化遗产保护,整体提升沿黄景区景点、发展休闲体验新业态,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推动产业集聚集群发展,创建黄河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加快建设融合生态景观、承载文化价值、富含人文底蕴的生态文化旅游带,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带。

建设贺兰山文化旅游带。以贺兰山东麓文化和旅游资源为基础,融合“一体两翼”(贺兰山东麓产区主体,中宁县、沙坡头区西南翼,红寺堡区、同心县东南翼)葡萄酒特色产业,整合提升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庄、葡萄酒小镇、旅游景区、文化遗迹、生态景观等特色资源,优化发展产业集聚区,开发建设文化休闲体验、生态运动康养等文化和旅游融合新业态,打造贺兰山东麓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中国最具特色的葡萄酒文化旅游产业带。

同时,宁夏东部、中部地区依托两带建设,深度挖掘文化和旅游资源,推动长城遗址、红色文化、移民文化、丝路古道等特色文化和旅游产品开发,推进灵武、盐池、红寺堡、海原、同心、中宁等地区形成区域联动、均衡协调发展格局,努力将宁夏东部、中部地区打造成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三)三片区。

建设沙湖文化旅游片区。以沙湖旅游区为核心,拓展连接东部沙漠旅游资源和西部贺兰山旅游资源,打造国际一流的沙漠湿地休闲旅游度假区,辐射带动银川北部和石嘴山地区旅游发展,促进片区生态旅游、工业旅游、乡村旅游全面提升。

建设沙坡头文化旅游片区。以沙坡头景区为核心,拓展连接香山生态文化体验区、中宁枸杞康养旅游体验区、海原生态旅游度假区,打造全国黄河生态康养目的地,带动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旅游发展,促进片区休闲度假旅游、康养旅游、生态旅游全面提升。

建设六盘山文化旅游片区。以六盘山红军长征景区为核心,拓展连接六盘山周边区域,打造全国红色旅游新高地、全国脱贫攻坚重点展示区域,辐射带动六盘山周边县(区)旅游发展,促进片区红色旅游、乡村旅游、避暑度假、长城丝路文化体验游全面提升。

三、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科学把握城乡融合发展规律,着重将城乡文化建设、旅游发展同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起来,保护城市文脉,挖掘乡村文化,以城带乡、以文化人,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乡情仍有归途,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获得感、满足感和幸福感。深度挖掘城市文化内涵,增加城市文化底蕴,优化城市旅游休闲空间,开发城市特色景观,促进城市文化品位和旅游休闲品质提升。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延续历史文脉,将文化和旅游发展纳入乡村建设行动计划。着力把县域作为城乡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积极发挥城市带动作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实现城乡文化和旅游互融互促。集中力量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开发一批非遗小镇、特色文化和旅游名镇名村,建设一批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乡村旅游重点村。

四、促进地市特色发展
推动中心城市突出地域特色,实施特色化、差异化发展,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产业发展态势。银川市围绕“丝路明珠·魅力银川”,打造黄河文化传承彰显区核心区、黄河“几”字弯都市圈文化旅游消费中心城市和国际知名中国大西北旅游目的地。石嘴山市围绕“神奇宁夏川·活力石嘴山”,做足生态和工业文化两篇文章,建设创新型山水园林城市。吴忠市围绕“黄河金岸·水韵吴忠”,打造黄河金岸亮丽生态城市、特色美食和健康休闲城市。固原市围绕“天高云淡六盘山”,打造西北地区知名的避暑康养生态休闲度假胜地,建设生态园林和文化旅游城市。中卫市围绕“沙漠水城·云天中卫”,创新大漠星空、度假康养业态,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第三章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繁荣发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增加优质文化产品供给,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扩大覆盖面,着力提升公共文化供给能力和供给质量。

第一节  推进艺术创作繁荣发展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繁荣艺术创作,不断推出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艺术精品。

一、加强艺术创作引导
建立健全艺术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长效机制,鼓励艺术工作者深入基层、体验生活,增进与人民的感情。引导树立集体创作观念,建立和完善艺术委员会制度,培养集体创作骨干力量,发挥专家、退休老艺术家作用,拓宽集体创作渠道。坚持大中小型艺术作品兼顾,大力扶持中小型艺术作品创作。完善艺术创作生产演出资助、评价、奖励机制,用好国家艺术基金和其他基金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艺术创作和公益性演出。

二、推进艺术精品创作
坚持把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作为艺术工作的中心环节,尊重艺术创作规律,抓好现实题材、爱国主义题材、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青少年题材的创作生产。实施艺术作品质量提升工程,加强艺术创作资源统筹,重点围绕重大时间节点、国家重大战略和其他重大主题,创作推出一批思想性、艺术性、时代性、观赏性相统一的艺术精品,努力攀登艺术高峰,实现艺术创作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期间,创作舞台艺术作品10部以上、旅游演艺剧目5部以上,力争1部—2部剧目荣获文华大奖和“五个一工程”奖。

三、推进艺术事业传承发展
继续实施“宁夏戏曲振兴工程”,扶持地方京剧、秦腔、眉户戏等戏曲剧种传承,支持各地戏曲团体发展、戏曲剧本创作、戏曲人才培养、戏曲市场培育等,推动戏曲创新发展。挖掘、整理具有独创性的地方文化资源和特色性文化产品。加快推进宁夏美术馆投入运营,实施美术创作和收藏工程。进一步完善“文化大篷车”下基层演出机制,提高“送戏下乡”质量。继续举办“高雅艺术进校园”等公益性演出活动。构建新时代文艺评价体系,完善文艺评奖机制,加强文艺评论阵地建设和理论研究,提高文化艺术科研水平。

四、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
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功能定位,搞活分配机制,实施“一团一策”,引导建设一批示范性、导向性、引领性新时代国有文艺院团,努力做到人才辈出、人尽其才、佳作迭出、叫好叫座。积极引导民营文艺团体繁荣发展,增强市场活力。引导演出院线(剧场)和演出院团进行资源整合和共享,提高使用效率。

专栏 1  艺术精品创作传播

1.艺术精品创作:实施重大题材创作项目、主题性美术创作项目等,定期对优秀保留剧目进行数字化存档,扶持主题文艺作品和剧本创作,扶持小型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木偶、皮影等地方特色文化发展。

2.戏曲传承振兴:扶持代表性戏曲院团和传统戏曲传承发展,改善濒危剧种生存发展状况,实施濒危剧种公益性演出项目。编辑出版《中国戏曲剧种全集》(宁夏卷)。持续推进戏曲进校园、戏曲进乡村。

3.美术发展收藏:扶持自治区主题性美术专项收藏,鼓励捐赠性收藏,加强藏品保护、修复、研究和推广利用,提升国有美术馆藏品资源管理水平,推动美术馆数字化建设,完善自治区级美术展览体系。

4.文艺人才培养:培训与实践相结合,举办各类文艺人才培训班,培养选拔一批创作、表演、管理、评论等方面的青年人才。发挥老艺术家传帮带的作用,加强青年文艺骨干培养培训和宣传展示。

第二节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着眼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统筹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均衡发展,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一、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进一步夯实现阶段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范围和标准,强化保障能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改造提升市级文化场馆服务功能,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全覆盖,完善乡镇、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网络。拓展社区、街区、乡村公共服务空间,打造一批城市阅读岛、“悦书房”、“微剧场”、“文化驿站”等小微公共文化空间。扶持农民文化大院特色化、民间文艺团队多样化发展。全面落实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政策,积极做好错时、延时和流动服务,完善保护机制。推动中卫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二、提升公共文化产品供给
拓展公共文化场馆服务功能,面向不同群体,开展体验式、互动式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探索公益服务与有偿服务互为补充的实践方式和有效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文化机构研发文化创意产品,创新文化产品供给。积极开展流动文化服务,通过流动舞台车、流动图书车、文艺小分队等形式,把慰问演出、文艺辅导、展览讲座等文化活动送到百姓身边。统筹做好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大力培育乡村文艺骨干,着力提升乡村文化站、文化中心服务功能。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引导优质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更多地向农村倾斜。建立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反馈机制,进一步完善“订单式”“菜单式”“预约式”服务机制。制定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标和绩效考评制度,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率。

三、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精准把握群众文艺的特点和规律,组织开展重要主题创作,展现百姓生活,表达人民心声,抒写伟大时代。在建党 100 周年等重大节点和“七一”、国庆等重要节日开展主题文艺活动,旗帜鲜明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围绕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注入时代精神和人文内涵,创新开展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大力推进广场文化、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建设,形成一批群众喜闻乐见、形式丰富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组织举办文化节、民歌大会、大众合唱节、广场舞示范展示等群众性文艺活动。打造中国西部民歌(花儿)歌会、“美丽乡村文化大集”等一批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建立健全“宁夏文艺轻骑兵”深入基层巡演机制。

四、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
加快建设自治区、市、县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积极对接国家平台,联通基层阵地,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引导公共文化云平台与社会网络平台合作共享,提升覆盖范围和传播效率。不断丰富云平台数字文化内容,优化数字文化资源库,提升公共数字文化供给能力。推动市、县(区)建设一批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智慧博物馆、数字艺术展示展厅,提升公共文化“沉浸式”“互动式”服务。大力发展云展览、云阅读、云视听,推进“互联网+群众文化活动”,全面形成公共文化服务智慧应用新场景。

五、促进公共文化社会化服务
积极引入公平竞争机制,通过社会组织的市场化运作,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提供方式、文化产品多样化,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入、协力发展新格局。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探索公共文化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完善社会组织捐赠激励机制,通过减免税费、表彰冠名、业务培训、项目帮扶等优惠政策吸引社会组织以不同形式捐赠或赞助公共文化事业。构建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灵活高效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实施“春雨工程”“阳光工程”“圆梦工程”,加强跨省区群众文化交流。

专栏 2  公共文化服务提升项目

1.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续建宁夏美术馆、银川市图书馆(新馆)和原州区文化馆、图书馆,实施固原博物馆、宁夏文化馆、同心县文化馆改造提升工程,推进沙坡头区文化馆和图书馆“市区共享一体化”建设,推动固原市、青铜峡市“两馆”投入运行。实施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达标升级工程,新建1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

2.公共文化惠民项目:每年组织广场文化演出1500场次以上、送戏下乡1600场次以上。每年推出30个左右优秀群众艺术原创作品。建设全区优秀群众文艺作品项目“储备库”。依托“欢乐宁夏”群众文艺会演平台,组织开展好广场舞、“大家唱”、“百姓大舞台”等群众活动。

3.公共数字文化建设项目:推动市、县(区)建设一批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智慧博物馆、数字艺术展示展厅。加大短视(音)频、慕课等资源采购力度。加强黄河、长城、长征等特色数字资源建设。加强对戏曲动漫、民歌(花儿)、传统手工艺、红色文化等特色公共文化资源的高清采集和标注。

第三节  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

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方针,深入推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工作,实现文化遗产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传承。

一、完善文化遗产资源管理
实施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工程,加强普查成果梳理认定和保存利用。建立文物资源管理制度和大数据库,推进文物资源管理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健全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管理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完善保护体系,制定保护措施,扎实推进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完善可移动文物资源管理机制,加大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力度,加强一级文物备案与管理,开展非国有博物馆藏品登记。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体系,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到2025年,全区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达到14个。

二、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
认真做好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推选和第六批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遴选公布工作。持续推动西夏陵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积极参与中华文明探源和“考古中国”项目,加快推进姚河塬遗址、水洞沟遗址、张家场城址考古发掘和罗山区域、六盘山西麓考古调查。加强长城本体加固保护、石窟寺保护等项目,推进大遗址保护利用。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大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和管控,改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状况。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力度,集中力量保护修缮一批革命旧址、保护修复一批馆藏革命文物。开展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提升重大事件遗迹、重要机构旧址、重要人物旧居保护展示水平。加强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等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建立健全文物安全长效机制,提高防护能力,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力争到2025年,黄河流域文物保护单位达到550个、自治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开放率达到60%。

三、拓展文物合理利用
加强文物价值的挖掘阐释和传播利用,让文物活起来。依托水洞沟遗址、贺兰山岩画等文化遗产,申报一批国家文化地标和文化标识。依托博物馆、考古遗址公园等场所,将考古成果转化为大众喜闻乐见的陈列展览、文创产品、数字化体验。深入挖掘古建筑的历史文化内涵,不断探寻新模式、新路径,努力培育活化利用新产业,为古建筑注入新的生机。加强文物与文化创意结合,建立“宁夏博物馆文创联盟”,开发特色文创产品,通过文创产品延续文物生命力、延伸文物传播教育功能,拓展文物利用综合效益。

四、激发博物馆创新活力
加强数字博物馆建设,发展智慧博物馆,推进博物馆运营、管理、展陈模式变革,提升博物馆智能化管理服务水平。继续分类推进博物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完善理事会制度,创新内部运行机制,提高服务效能。鼓励博物馆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其所得收入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开展博物馆绩效考评,推进博物馆免费开放水平。扶持建设一批行业博物馆,支持引导非国有博物馆建设,将非国有博物馆纳入博物馆质量评价体系之中。

专栏 3  文物保护重点项目

1.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保护项目:实施柳州城址、七营北嘴城址、省嵬城址、平罗玉皇阁、一百零八塔、中卫高庙等保护项目。

2.长城本体保护项目:实施明长城中卫胜金关段、水洞沟敌台、磨石口长城3段、韭菜沟段、永宁段赤木口3段、闽宁烽火台、盐池八步战台、同心县下马关城址、石嘴山红果子段二期、清水营村长城2段、北岔口段、横城堡段等保护项目。

3.考古调查发掘项目:实施姚河塬遗址、水洞沟遗址、张家场城址、周家嘴头遗址考古发掘;六盘山西麓地区新石器时代遗存、红河流域、罗山地域考古调查工作等项目。

4.革命文物遗址保护项目:实施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成立大会旧址、盐池雷记沟、彭阳乔家渠、高崾岘炮楼等革命遗址本体保护;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整体展示利用等项目。

5.石窟寺本体保护项目:实施固原须弥山石窟岩体加固、石窟造像壁画修复、水害治理,中宁石空寺石窟岩体抢险加固等工程。

6.馆藏珍贵文物修复项目:实施西夏博物馆珍贵唐卡、固原博物馆馆藏唐史道洛墓彩绘、镇墓武士俑保护等修复项目;隆德县博物馆、同心县博物馆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等项目。

7.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性基础设施项目:实施姚河塬、须弥山石窟、大麦地岩画等保护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西夏陵周边环境整治、须弥山石窟地质灾害和水土流失环境治理等工程。

8.重点文物“三防”项目:实施中卫高庙消防、须弥山石窟安防改造、康济寺塔防雷等项目。

五、提高非遗保护与传承水平
认真组织落实《黄河流域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专项规划(2020—2025年)》。全面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不断健全国家、自治区、市、县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字化、服务网络化、管理数字化建设。实施非遗记录工程、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传统工艺振兴计划、非遗濒危项目保护及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认定公布一批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加强自治区级传承基地建设,启动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培育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支持利用非遗馆、传承体验中心、非遗工坊等场所,培育一批非遗旅游体验基地;推出一批具有鲜明非遗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产品和演艺作品;支持非遗有机融入景区、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特色小镇,鼓励非遗特色景区发展。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推介弘扬力度,利用新媒体手段,多平台、多维度、立体式开展非遗宣传推介活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专栏 4  非遗保护传承工程

1.实施梯级名录项目建设工程。开展国家级、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及申报工作,进一步扩充国家级、自治区级代表性项目名录数量。

2.实施传承人群保护培育工程。开展传承人群体研修研习,挖掘和培育乡土艺术人才,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数量增加10人,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数量增加50人。

3.实施体验设施建设工程。建设宁夏非遗展示馆、展示中心,新建或扩建一批非遗传承体验中心(所、点)。

4.实施传统工艺振兴工程。建立“宁夏黄河流域传统工艺振兴目录”,培育建设黄河文化生态保护区。推动传统工艺类非遗的现代创新与融合,支持衍生品研发与制作,打造独具地方特色的知名品牌。

5.实施数字非遗应用工程。推进非遗代表性项目数字化资源数据库录入工作,形成集普查资源、信息管理、保护载体、检索查询、信息安全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宁夏非遗数字管理平台。

6.实施文化生态修复工程。推进宁夏黄河流域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保护非遗存续民间土壤,修复传承的自然生态。建设一批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力争打造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7.实施创新发展传承工程。举办黄河流域非遗文创产品设计大赛。支持建设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业工坊。

8.实施传播推介弘扬工程。举办“宁夏黄河流域非遗学术研讨会”“中国黄河非遗文化高峰论坛”等学术活动,实施“非遗进校园”特色教育活动,开展“传承人对话”等活动。

  

第四章  培育壮大文化产业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以数字化为引擎,以创新创意为动能,改造提升传统文化业态,创新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壮大文化市场主体,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不断健全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第一节  促进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文化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等各环节的应用,推进“上云用数赋智”,加强创新链和产业链对接。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发展数字创意、数字娱乐、网络视听、线上演播、数字艺术展示、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丰富个性化、定制化、品质化的数字文化产品供给。提高创意设计发展水平,促进创意设计与实体经济、现代生产生活、消费需求对接。改造提升演艺、娱乐、工艺美术等传统文化业态,推进动漫游戏业、电竞赛事业提质升级。推进文化与信息、工业、农业、体育、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相关产业的文化内涵和附加值。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融入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加快科技型、创新型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推动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发展。

专栏 5  培育新型文化业态

1.数字文化业:支持文化场馆、文娱场所、景区景点、文化街区(园区)开发数字化产品和服务,支持演艺机构举办线上活动,培育10个数字艺术体验场景、5个线上演播项目。

2.创意设计业: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创意设计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创意设计企业,建设一批创意设计产业园、创意设计孵化基地,举办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3.演艺娱乐业:培育一批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旅游演艺精品,开发具有宁夏特色、主客共享的小剧场文化娱乐消费产品,对长期在剧场演出且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特色文化演艺剧目和演艺院团,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培育5个旅游演艺项目。

4.动漫游戏业:支持“文化旅游+动漫游戏”项目,鼓励创作黄河、贺兰山、长城、长征故事或含有宁夏元素、对宁夏有宣传效应的动漫游戏作品。加强动漫游戏品牌培育,支持AFN“一带一路”动漫活动和赛事,推进“一带一路”动漫品牌推广中心和中国动漫集团众创空间宁夏基地建设。

5.电竞赛事业:建设一批电竞场馆,打造一批电竞产品研发基地、电竞赛事基地、电竞人才培育基地,推动电子竞技员、电子竞技运营师职业培训和资格考试工作。

6.沉浸式体验业:支持文化文物单位、景区景点、主题公园、园区街区等运用各类资源开发沉浸式旅游演艺、沉浸式娱乐体验产品,培育5个沉浸式体验项目。

第二节  激发文化市场主体活力

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提高运营效率,优化布局结构,培育骨干文化企业,鼓励大型文化企业通过资源整合、并购重组等方式做优做强,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与国内影响力的文化产业集团。支持中小微文化企业向“专业化、特色化、创新型”方向发展,在提供个性化、多样性、高品质文化产品和服务方面形成比较优势。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文化企业,扶持民营文化企业成长壮大。引进一批主业突出、实力雄厚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扶持数字文化企业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数字文化企业。支持网络视听、数字内容、智能制造、跨界融合等“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文化企业发展,培育一批细分领域的“瞪羚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加快传统线下文化企业数字化改造和转型升级,形成数字经济新实体。引导支持文化企业加大对数字技术应用的研发投入。

第三节  发展文化产业园区基地

坚持一手抓建设发展、一手抓规范管理,在全区合理布局一批特色鲜明、主业突出、集聚度高、带动性强的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坚持政府规划引导、专业机构运营,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升文化产业园区服务企业能力和水平,推动园区由要素集聚空间向创新发展平台转变。各地积极盘活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充分利用旧矿区、旧厂房、旧办公楼、旧仓库等生产生活旧址转型兴办文化产业园,鼓励打造众创空间、创新工场等新型创意设计空间;打造一批文化产业孵化基地,促进科技型、创新型产业园区、特色街区、博览园等文化产业聚集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创建发展和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国家级、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建设成为政策集成、企业集聚、产业集中、引领发展的文化产业先行区。引导各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坚持正确导向、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建立自治区文化产业园区协作发展机制,引导市、县级文化产业园区结对共建、联动发展,推动园区之间在企业、项目、人才、渠道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专栏 6  壮大文化市场主体

1.新型文化企业培育计划:建立新型文化企业培育库,构建梯度培育机制,加强政策支持、资源要素对接和公共服务支撑,发展壮大一批数字文化内容生产传播企业、数字文化支撑技术研发企业、数字文化装备制造企业、数字文化平台企业。

2.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提升计划:修订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管理办法,支持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提升供给能力、健全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到2025年,建成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个,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0个,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0个,自治区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70个。

第四节  优化文化产业发展环境

研究制定出台有关文化产业促进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完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落实文化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增强政策法规合力,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探索文化资产管理、文化产业融资租赁、文化保险担保等金融业务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文化产业发展水平。搭建文化创作交流、交易平台,提升文化创意商业转化效率。推进文艺演出、内容创作等知识产权保护,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完善区域文化产业合作机制,加大与周边省区、东部发达省区合作力度,构建优势互补、联动发展格局。深化文化产业国际合作,积极发展对外文化贸易,拓展海外文化市场。

第五章  高质量发展旅游业
依托优势资源,抓住重大机遇,聚焦补短板、强优势、创品牌,以创新为核心,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引领宁夏旅游实现全域化、特色化、品质化发展。

第一节  定位创新,打造高品质旅游目的地

把握形势与机遇,顺应环境与趋势,彰显特色与优势,立足宁夏,放眼全国,展望世界,全力把宁夏打造成为大西北旅游目的地、中转站和国际旅游目的地。

一、建设大西北旅游目的地
紧抓大西北旅游热潮机遇,树立目的地意识,通过整合优势资源,统筹各方力量,努力把宁夏打造成为游客向往的观光休闲度假目的地。

构建宁夏旅游环线。以整合资源,集中优势、塑造品牌、形成合力为目标,依托北部资源富集、交通便利优势,规划贯穿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的“北部大环线”,依托南部固原已有旅游环线基础,规划“南部小环线”,依托既有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贯通两条环线,打造覆盖宁夏的全域旅游环线。凸显旅游环线作用。发挥环线连接机场、高铁的“大交通”优势,完善沿线旅游风景道、旅游步道、旅游骑行道等“小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配套汽车、房车、自行车租赁体系,结合游船线路、低空旅游等,打造“快旅慢游”的“服务环”。丰富环线旅游产品体系,深入挖掘沿线的黄河文化、星星故乡、酒庄休闲、红色文化、动感体验、长城遗址等优势资源,开发观光、度假、亲子、研学、康养等多元化主题旅游产品,力争把旅游环线打造成为地域文化荟萃的“文化环”、品牌旅游产品集聚的“旅游环”和特色产业融合发展的“产业环”。提升环线服务品质。环线节点配置一批特色民宿、特色餐饮、文创商店、自驾车营地、研学基地等。完善环线旅游公共服务体系,配套特色标识系统、解说系统、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务中心、驿站、观景台、旅游厕所、特色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设施设备。利用信息化技术促进旅游环线管理和服务实现智慧化、便利化。盘活支线资源优势。着力推进“环线+支线”建设模式,鼓励各地通过打造支线将优势资源纳入环线,促进旅游客源由环线向各地支线分流,最终实现环线网络与干线网络的高效协同发展。

打造大西北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把握后疫情时代旅游特点,转变发展理念,引导宁夏旅游业由观光旅游为主转向观光、休闲度假市场并重格局。依托宁夏天蓝、地绿、水美优质休闲度假环境,发挥空气质量与气候优势、生态环境优势、绿色食品产业等优势,大力发展休闲、度假、康养旅游。围绕“给心灵放个假”主题,发挥大漠、黄河、星空、酒庄等资源集聚优势,通过“星空+沙漠”“星空+酒庄”“星空+黄河”“星空+田园乡居”等,营造贺兰山下、六盘山上、长城内外、黄河两岸仰望星空、启迪心灵度假氛围,打造独具特色“中国星空休闲度假目的地”。提升休闲度假设施,丰富休闲度假活动,在周边区域市场打造“微度假+深体验”、在重点客源市场打造“野奢度假”“康养度假”品牌形象,把宁夏建设成为西北休闲度假目的地。

二、建设大西北旅游中转站
积极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充分发挥宁夏在西部旅游交通中的集散功能,着眼银川周边300公里、500公里、800公里半径范围内区域旅游产品创新、线路整合、功能集成,把宁夏打造成为大西北旅游最便捷的中转站、集散中心和再出发基地。加密与省会城市和主要旅游客源城市航线,争取开通华东经银川至新疆、东北经银川至西南、华北经银川至西藏空中中转大通道,吸引更多航空中转游客。围绕中转航线,加大对航班起始城市旅游推介程度,积极推出银川、中卫、固原机场衔接周边景点的半日游、一日游直通车产品,吸引中转游客入宁旅游。开行北京、西安、上海、成都等国内主要旅游客源城市到达或途径银川、中卫等旅游专列,吸引更多铁路中转游客。加强与京藏高速、青银高速、青兰高速、福银高速、银昆高速沿线客源城市合作,开发途经宁夏的跨区域自驾游产品,使宁夏成为西部自驾游重要目的地。

三、建设国际旅游目的地
加大国际旅游市场开拓力度,对接国际经验和标准,努力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重点打造国际沙漠旅游目的地和世界级葡萄酒文化旅游目的地。积极提升国际旅游接待设施水准,全面提高国际旅游服务水平,促进国际游客出入境便利程度,吸引更多国际游客来宁旅游。依托宁夏脱贫攻坚成果、生态治沙成果、平安建设成果等,向国际游客开发一批深度体验产品。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大推介与合作力度,通过举办丝绸之路主题论坛、峰会、博览会等,促进与沿线各国民心相通,吸引更多客源来宁考察、交流、旅游。

四、推进全域旅游快速发展
借助文化旅游产业列入自治区“九大重点产业”总体部署契机,组织推动落实《宁夏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产城共融的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促进旅游发展出台的系列政策举措,努力破除制约宁夏旅游发展的瓶颈与障碍,不断完善全域旅游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产业体系。构建良好自然生态环境、人文社会环境和放心旅游消费环境,实现全域宜居宜业宜游。发挥旅游“一业兴百业旺”带动作用,促进传统产业提档升级,孵化一批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提高旅游对经济和就业的综合贡献水平。依托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传统村落,积极探索名胜名城名镇名村“四名一体”全域旅游发展模式。增强全社会参与意识,建立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到2025年,力争全区有16个以上县(市区)成功创建自治区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节  产品创新,打造六大特色旅游品牌

把握市场规律、创新消费需求,深入挖掘宁夏文化和旅游资源,重点打造黄河文化、星星故乡、酒庄休闲、红色主题、动感体验、长城遗址六大主题旅游产品,形成具有标志性、引领性、带动性的宁夏特色旅游品牌。

一、黄河文化品牌
围绕黄河流经宁夏800里,孕育“塞上江南”美名,造就“天下黄河富宁夏”的资源优势,充分挖掘黄河文化内涵,讲好黄河故事,擦亮黄河文化品牌,打造在全国有影响力、在世界有知名度的黄河文化旅游带,打响“天下黄河富宁夏”品牌。统筹做好黄河景观、黄河生态、黄河文化融合重组、挖掘转化、放大增值文章。依托黄河流域丰富的人文资源、地域文化特点和农耕文化特色,打造具有宁夏特色的文化旅游目的地。以建设黄河文化旅游带为引领,增加高品质旅游服务,大力开发具有宁夏特色的黄河文化体验产品、黄河乡村旅游产品、黄河旅游演艺产品。串联沙坡头,黄河坛,黄河大峡谷、军博园、黄沙古渡等主体景区,打造黄河文化精品旅游线路,实施精品民宿、研学旅行、主题客栈、自驾营地等特色旅游项目,探索发展黄河文化旅游新产品新业态,培育发展沿黄文化旅游核心带,创建黄河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依托黄河生态旅游带打造文化创意、会展服务、商务旅游等高端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加强黄河文化旅游市场推广,办好黄河感恩节、黄河文化旅游节、黄河金岸(吴忠)国际马拉松、中国宁夏(沙坡头)·丝绸之路大漠黄河国际文化旅游节、黄河数字音乐节等节事活动。加强沿黄流域省区交流合作,联手推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共同促进黄河“几”字弯区域联动协作,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黄河文化旅游品牌。

专栏 7  “黄河文化”品牌重点项目

1.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支持银川市创建黄河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优化项目布局,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品质。

2.建设黄河风景大道:以滨河大道、滨河旅游大道为主轴,打造宁夏黄河旅游风景大道,增设观景台、体验区、古遗址保护展示区等,配套一批民宿、露营地、观星基地等。

3.建设黄河特色公园:推出一批以黄河文化要素为核心的标志性遗址公园、文化生态公园、红色主题公园等,建设更具亲和力、体验感的主客共享空间。

4.提升黄河文化主题旅游景区:推动黄河大峡谷5A级景区创建,促进沙坡头旅游景区、沙湖旅游景区、黄沙古渡原生态旅游区、鸣翠湖国家湿地公园、黄河军事文化博览园、黄河坛、石嘴子公园、黄河古渡坊、天河湾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等景区提档升级。

5.建设黄河特色旅游小镇:打造一批黄河特色旅游小镇,实施银川黄河艺术生态小镇项目,建设集艺术学院、黄河文化和非遗传承、康养度假、都市生态农业、生态环境修复治理为一体的综合性文化艺术生态小镇。

二、星星故乡品牌
立足宁夏星空资源和观测优势,高品质规划星空体验、星空旅游产品,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星空特色旅游目的地,打响“神奇宁夏·星星故乡”品牌。以体验“浪漫星空”为主题,创新“大漠星空”“黄河星空”“长城星空”“高山星空”“草原星空”等系列旅游产品,开发星空研学、星空探秘、星空展示、星空婚庆、星空摄影、星空夜跑等专项旅游产品,推出住星星酒店、品星空夜宴、看星空演艺、听星空讲座等多元深度体验活动。完善星空旅游载体,围绕大漠、高山、黄河、长城等遴选最佳观星地点,建设一批以星空为主题元素的旅游景区,打造一批特色观星基地、星空营地,开发一批星空主题新业态产品。持续办好“星空朗读”、星空大会等品牌活动。积极培养一批星空旅游专业人才,不断提升星空旅游专业服务水平;制定星空旅游服务标准,扶持星空旅游相关组织。加强与国内外重要天文场馆、旅游营销服务商之间的合作,全力推广宁夏星空旅游产品。

专栏 8  “星星故乡”品牌重点项目

1.建设观星基地:建设沙坡头观星基地、大漠星河观星营地、沙湖观星基地、贺兰山星空露营基地、六盘山观星基地等20个特色观星基地。

2.提升星空主题景区:提升沙坡头、沙湖、哈巴湖、拉巴湖等景区,完善观星设备,提供观星服务。

3.建设星空体验主题项目:推出一批星空酒店、星空帐篷、星空餐厅、星空咖啡厅等星空主题项目。

4.扶持星空旅游组织:扶持发展一批星空俱乐部、天文爱好者俱乐部等,定期举办星空观测、天文沙龙、天文讲座等活动。

5.培养星空旅游人才:培养一批具有专业水准的星空讲师、星空导师、星空助教等。

6.制定星空旅游标准:制定观星基地开发与保护的技术要求、星空旅游服务流程与标准等,完善观星安全保障。发布宁夏观星指数。

三、酒庄休闲品牌
紧紧抓住建设宁夏国家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的历史发展机遇期,充分利用宁夏葡萄酒旅游在国内外旅游市场的独特性、区位性、唯一性,整合贺兰山东麓现有的史前文化、农耕文化、黄河文化、移民文化的地域内涵,探索挖掘具有中国葡萄酒产业特色的文化符号,加快酒庄旅游线路产品创新,葡萄酒文化和旅游产品提质升级,葡萄酒产业与康养产业融合,推动文化旅游产业与葡萄酒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打造贺兰山东麓葡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带,打响“葡萄酒之都”品牌。丰富酒庄休闲产品体系,开发沿贺兰山、黄河酒庄观光旅游产品,打造以美酒、美食、美容、康养为主题的酒庄度假产品,推出接待商务会议、商务活动、团建拓展业务的酒庄商务旅游产品,开拓酒庄婚庆、研学、亲子等专项旅游产品。丰富酒庄休闲旅游载体,推进酒庄休闲旅游集聚开发,培育一批特色葡萄酒小镇、葡萄酒主题旅游风景道,配套葡萄主题公园、主题民宿、葡萄酒文化博物馆、展示馆、酒吧街等吸引物。完善酒庄休闲旅游公共服务体系,修建连通酒庄和沿线景区的旅游公路、骑行道、步道、观光小火车等,建设葡萄旅游集散中心。支持闽宁镇建设葡萄酒品牌总部基地,打造集商务办公、企业孵化、国际会议、金融服务、产品展示、休闲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新型产城综合体。举办国际葡萄酒展览展会、世界葡萄酒相关论坛、红酒马拉松等葡萄酒主题品牌赛事活动,讲好宁夏葡萄酒故事,让中国葡萄酒从贺兰山东麓走向世界。

专栏 9  “酒庄休闲”品牌重点项目

1.打造酒庄旅游精品线路:以新修建的旅游公路为葡萄旅游主轴,串联沿线景点、酒庄,打造贺兰山东麓酒庄旅游精品线路;以黄河为脉,串联沿线景区、酒庄和宁夏引黄古灌区,打造黄河两岸酒庄旅游精品线路;依托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串联沿途景区、酒庄等,打造城市环线酒庄旅游精品线路。

2.建设葡萄酒主题旅游风景道:建设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旅游风景道,配套一批房车营地、旅游驿站、酒店、餐厅等服务设施。

3.建设葡萄酒文化体验项目:打造一批葡萄酒主题公园、主题民宿、葡萄酒文化博物馆、展示馆等葡萄酒文化体验项目。

4.打造葡萄酒酒吧街:建设集葡萄酒展示、城市酒窖、销售、品鉴、娱乐、推广于一体的酒吧一条街。

四、红色主题品牌
依托红色资源、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度挖掘宁夏红色文化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伟大号召,打造西北红色文化旅游高地,打响“万里长征结束地、新时代长征出发地”品牌。推出一批以“重走长征路”为特色体验的旅游产品,大力发展以纪念馆、博物馆展示为内容的长征精神体验传承产品,以思政教育、文化研学、团建拓展、干部培训为内容的红色教育培训产品,以长征专题会议、长征主题展览、长征专题研讨等为内容的长征会议会展产品,以乡村休闲、避暑度假、民俗文化、节庆赛事、红色旅游为内容的文化和旅游融合深度体验产品。打造一批以“走好新时代长征路”为主题的旅游产品,全面展示闽宁协作脱贫攻坚成果、宁夏工业辉煌历史,彰显“社会主义是干出来的”时代精神。以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为契机,完善红色旅游载体,培育一批红色小镇、红色乡村、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推出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打造一批红色旅游演艺产品,开发一批红色文创商品。提升红色文化展陈方式,借助科技化、艺术化手段开发沉浸式体验产品,增强红色教育现场感和时代感。大力拓展红色研学旅行和红色教育培训市场,做强本地市场,做大外地市场。

专栏 10  “红色主题”品牌重点项目

1.培育一批红色旅游村镇:重点打造西吉县将台堡镇、兴隆镇、毛沟村红军寨、单家集村,原州区张易镇、杨郎镇,隆德县城关镇、辛坪村,彭阳县古城镇、城阳乡、长城村,泾源县瓦亭村,同心县预旺镇、下马关镇、沟滩村,盐池县花马池镇、麻黄山乡、李塬畔村,平罗县黄渠桥镇、黄渠桥村,红寺堡区弘德村,海原县关桥乡关桥村等一批红色旅游村镇。

2.提升一批红色旅游景区:推进六盘山红军长征景区、将台堡红军长征会师纪念园、同心红军西征纪念园等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核心园建设;推进单家集毛主席宿营地、青石嘴战斗遗址、彭阳古城、乔家渠、小岔沟毛主席长征宿营地等重要节点建设;提升中宁县革命烈士纪念碑、李吉武纪念亭、李塬畔革命旧址等红色景点;充分运用数字化技术提升六盘山红军长征纪念馆、将台堡三军会师展厅、同心红军西征纪念馆、国务院直属干部学校历史陈列馆、黄渠桥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等展陈水平。

3.开发一批红色旅游演艺产品:围绕将台堡会师、单家集夜话、王贵与李香香等红色历史、红色故事,培育歌舞剧、情景剧、话剧等旅游演艺产品。

4.打造一批红色旅游经典线路:(1)“红旗漫卷六盘山”精品线路:六盘山长征纪念馆—单家集红军长征遗址—中国工农红军长征将台堡会师纪念碑—青石嘴战斗遗址—同心红军西征纪念园—盐池县革命烈士纪念园。(2)“金沙滩·山海情”精品线路:闽宁镇原隆村—棚湖湾树莓生态景区—原隆村扶贫工坊—永宁县赵家农民文化大院—稻渔空间生态园—宁夏生态移民就业创业示范基地广场。(3)中央红军(红一方面军)长征体验线路:西吉县公易镇—兴隆镇单家集—原州区张易堡—六盘山—青石嘴村—彭阳县小岔沟村—彭阳古城址(白杨城)—乔渠村。(4)红二十五军长征体验线路:兴隆镇单家集—隆德县城—六盘山—泾源瓦亭村。(5)红二方面军长征体验线路:西吉平峰镇—西吉将台堡—海原关桥堡—同心城。(6)红军西征体验线路:盐池县城—同心韦州城—同心下马关镇—同心豫旺堡—同心吊堡子—海原七营镇—西吉将台堡—同心城。

五、动感体验品牌
依托宁夏地貌多样,高山、峡谷、大漠、戈壁、森林、草原、丘陵、湿地交错分布的环境优势,顺应市场需求,开发各类户外运动产品,打造西北户外运动基地,打响“野奢宁夏”品牌。大力发展沙漠徒步、户外探险、低空跳伞、汽车越野、冰雪运动、自行车、马拉松等健身运动、极限体验活动,构建以沙漠运动、山地运动、水上运动、低空运动、冰雪运动和体育赛事为核心的户外运动旅游产品体系。加快高等级户外运动场地设施建设,培育专业户外运动组织,完善户外运动配套服务体系,做好户外运动安全保障。创建一批国家体育旅游示范项目,建设一批运动休闲特色小镇,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户外运动景区和目的地。举办宁夏·银川国际马拉松赛、宁夏黄河金岸国际马拉松赛、全国大漠健身运动大赛、全国越野车大赛、贺兰山(石炭井)大峡谷汽车越野拉力赛等一批赛事。积极融入国内外户外运动、体育旅游宣传推广平台,大力引进国内外精品赛事、大众赛事活动,努力提升动感体验品牌市场影响力。

专栏 11  “动感体验”品牌重点项目

1.打造国家体育旅游示范项目:提升沙坡头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打造国家级沙漠运动基地;打造红寺堡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为国家体育旅游精品赛事;打造六盘山、贺兰山等国家级山地户外运动基地。

2. 建设高等级户外运动场地设施:打造一批高品质户外运动基地、营地、公园,建设一批高等级越野赛道、骑行道、滑雪道、徒步道等。

3.推进户外运动融合发展:积极推动户外活动进景区、户外活动与旅游节会结合,实现“一景区有一项目,一节会带一活动”。

4.培育户外运动组织:支持经营性户外运动俱乐部快速发展,鼓励各类中小微户外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强化特色经营、特色产品和专业服务。大力支持各类非营利性的户外运动项目协会、联合会、俱乐部等社会组织发展。

5.完善户外运动配套服务体系:完善户外营地服务设施体系、户外通信照明体系、户外活动培训体系、户外医疗救援体系以及户外运动后勤服务体系。

六、长城遗址品牌
依托宁夏古长城遗址等边塞军事文化资源,统筹保护与开发,打造以古代军事文化观光旅游和体验为主题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带,打响“中国长城博物馆”品牌。依托长城沿线历史、人文、自然资源,完善长城主题旅游产品体系,大力开发长城研学、科考、露营、观星、摄影等专项旅游产品,持续举办长城路跑、长城徒步、长城骑行等长城主题运动产品,推出弘扬“不到长城非好汉”精神的长城红色旅游产品,创新开发以长城遗址为背景的特色文艺演出活动,开发长城自驾游精品。以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为契机,完善长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一批长城文化主题展示场馆,打造一批长城主题旅游景区,建设长城步道系统和长城旅游风景道,完善长城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进长城旅游市场培育,策划组织长城文化艺术节、长城民俗文化节事活动,举办“烽火长城”路跑活动,开展“爱长城、爱家乡、爱中华”主题长城旅游公益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长城保护与开发。加大与长城沿线省市合作力度,积极融入“中国长城旅游市场推广联盟”,共同开发长城精品旅游线路和产品,提升宁夏长城品牌影响力。

专栏 12  “长城遗址”品牌重点项目

1.建设和提升长城文化主题展示场馆:建设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等一批展示馆、陈列馆,提升宁夏长城博物馆等长城文化展陈水平。

2.建设和提升长城主题旅游景区:推进兴武营段、安定堡段、三关口段、胜金关段、海原段等长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水洞沟、黄河横城旅游度假区、盐州古城等景区。

3.建设长城步道系统:规划建设宁夏东长城、西长城、固原内边、战国秦长城建设长城步道系统。

4.建设长城旅游风景道:建设毛卜喇城址—横城堡城址、十六堡—安定堡、西安—甘盐池、内边长城、北长城等一批长城旅游风景道。

5.完善长城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长城沿线游客接待中心、驿站、营地、休憩区、旅游厕所等服务设施,完善长城沿线标识系统。

第三节  要素创新,推动旅游全产业发展

打破围绕“游”为核心要素、配置“食”“住”“行”“购”“娱”等辅助性要素的传统局面,树立“每一个要素都是一种独立业态”的理念,鼓励各要素独立创新产品与服务,打造全新业态,延伸价值链条,促进旅游全产业发展。

一、打造一批精品旅游景区
实施景区铸魂提质增效工程,突出“景区业态、内涵品质、综合功能、配套设施、管理服务”五大重点,推进景区转型升级、产品创新和要素聚集,提升景区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平,打造一批高品质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加快推进青铜峡黄河大峡谷、六盘山红军长征旅游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持续培育和评定一批4A级旅游景区,力争2025年5A级旅游景区达到7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达到2家、4A级旅游景区达到37家以上。

推动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示范城市,打造旅游休闲功能突出、旅游休闲产业完善、旅游休闲环境和谐的主客共享城市空间。科学规划城市休闲空间,提升城市广场、市民文化活动中心等城市文体活动公共空间,开发旅游休闲购物、美食酒吧等城市经营性休闲空间。丰富城市各类文化活动、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等旅游休闲活动。推出一批夜间休闲游览项目和夜间旅游观光线路。推动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打造具有鲜明文化主题和地域特色,具备旅游休闲、文化体验和公共服务等功能的主客共享街区空间。以文化为特色,加强街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合理利用,提升街区文化内涵和生命力;以旅游为附着点,用景区创建标准和旅游六要素概念优化提升街区环境和服务品质;以业态为核心,丰富现代化、多元化、个性化产品供给,提升街区吸引力和消费力。

专栏 13  旅游精品景区建设工程

1.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程:加快推进青铜峡黄河大峡谷、六盘山红军长征旅游区等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实施西夏陵、贺兰山岩画、贺兰山国家森林公园、黄沙古渡、军博园+黄河外滩、北武当生态旅游区、盐州古城历史文化旅游区、寺口子景区等创建5A级景区项目提升。

2.旅游度假区创建工程:积极推进黄河旅游度假区、贺兰山东麓旅游度假区、沙坡头旅游度假区、六盘山旅游度假区、大沙湖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新增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5个。

3.旅游休闲街区建设工程:提升银川大阅城及宁夏观光夜市街区、西夏怀远夜市街区、石嘴山汉唐九街特色旅游街区、吴忠光耀美食街区、固原九龙国际文化和旅游街区、中卫高庙特色旅游街区等一批特色旅游休闲街区。

二、促进旅游住宿业差异化发展
持续提升星级酒店、经济型酒店等传统住宿业态品质,积极开发主题酒店、旅游民宿等新型住宿业态,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多层次旅游住宿体系。重点打造“黄河”“葡萄酒”“枸杞”“长城”“大漠星空”等文化主题酒店、品牌民宿。在黄河沿岸、长城沿线、六盘山、贺兰山等区域规划建设一批帐篷营地、房车营地。大力推行品牌化管理、连锁化经营,促进宁夏旅游住宿规范化、品质化、特色化、绿色化发展。鼓励发展共享住宿,探索旅游共享经济模式。鼓励智慧酒店建设,创新旅游住宿体验。

三、推动旅游餐饮业内涵式发展
积极实施“文化+餐饮+旅游”工程,将历史文化、乡风民俗、自然生态等元素与餐饮相结合,继承和发扬传统饮食文化,打造“美食宁夏”品牌。重点开发以吴忠早茶、枸杞宴等为代表的特色餐饮品牌,形成地方特色餐饮体系,营造精致餐饮空间,优化特色餐饮体验。推广银川大阅城宁夏观光夜市经验,建设一批多元化、融合型特色餐饮街区。开展旅游特色餐饮体验店、旅游特色餐饮厨师定期评比活动。举办各类文化餐饮体验活动,扩大宁夏美食知名度。到2025年,建成一批特色餐饮街区,培育一批知名宁夏特色美食品牌店。

四、推进旅游商品业智创式发展
依托宁夏特色资源,做特商品,做足文化,做强品牌,做大产业,打造“宁夏伴手礼”品牌。积极促进旅游商品设计与研发,依托宁夏葡萄酒、枸杞、滩羊、贺兰砚、羊绒制品等特色资源,结合非遗项目,打造文化内涵丰富、时尚气息突出的宁夏旅游商品系列。建设特色旅游购物街区和购物场所,优化旅游购物环境。以机场港口为支撑,积极引入国际免税企业集团建立旅游免税购物区。依托区内各大产业园区、主要旅游景区,推动建立集生产、销售、物流于一体的专业化旅游购物中心。依托重点旅游城市、旅游小镇,加快建设一批主题型旅游休闲购物街区。

五、丰富旅游娱乐体验产品
立足宁夏特色地域文化,打造一批精品文化主题娱乐项目,丰富休闲体验业态。推出宁夏坐唱、花儿表演等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旅游演艺精品,开发小剧场文化娱乐消费产品。优化文化、旅游场所的夜间娱乐活动,围绕夜景、夜市、夜空等推出形式多样的夜间景观、旅游演艺、商街夜市等活动,打造夜游、夜购、夜宵品牌。加强与国内国际演艺机构、文化艺术社会团体合作,吸引知名娱乐项目进驻宁夏,丰富本地旅游娱乐内容。引进和培育旅游演艺龙头企业,打造具有国际水准的旅游演艺项目。

六、加强旅游交通设施建设
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拓展新功能、开发新产品,形成新业态。全面提升机场、高铁站、汽车站等客运枢纽旅游服务功能,改造升级枢纽内旅游信息服务系统、标识引导系统等设施,增强自驾游服务等功能。提升高速公路服务设施旅游功能,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向交通、生态、旅游、消费等复合功能型服务区转型升级。鼓励在国省干线路侧空间富裕范围设置驿站、简易自驾车房车营地、观景台等设施,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推进旅游交通产品和业态创新,重点开发精品自驾游产品、黄河游轮游艇产品、特色旅游专列产品、低空旅游产品等,培育自驾游、房车游和营地连锁品牌企业,建设低空旅游产业园、通航旅游小镇与飞行营地。

第四节  服务创新,提升旅游全流程体验

一、创新旅游精细化服务
应对消费升级大背景,着眼游客需求细节,全面提升旅游服务品质,推动宁夏旅游服务由简单粗放型向精致化、细节化服务转型。在全区旅游行业营造“服务无止境,满意无终点”旅游服务创新氛围,使精细化服务理念深入人心。以旅游景区、旅游企业为主体,激励广大旅游从业人员积极探索精细化服务方式,构建自下而上的全区旅游服务质量管理新模式。建立旅游精细化服务案例库,加强宣传推广力度,打响宁夏旅游服务品牌,开创宁夏旅游服务新局面。

二、创新景区金钥匙服务
积极引入旅游景区金钥匙服务,推动与国际化服务标准接轨,实现宁夏旅游景区服务提质升级。以“用心极致,满意加惊喜”为宗旨,倡导主动服务、互动服务、暖心服务意识,组建景区金钥匙服务团队,培养金钥匙旅行管家,设立景区金钥匙服务岗亭,开展景区一站式服务、私人定制服务等,全方位满足游客旅游需求。围绕景区金钥匙服务创新工作,及时总结服务经验,挖掘服务故事,树立服务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

三、健全自驾游服务体系
围绕宁夏旅游环线建设,打造便利化、品质化、智慧化自驾游服务体系。制定风景道、旅游骑行道、旅游步道建设标准,完善道路主体、路侧游憩服务设施、路侧景观环境建设。规范旅游环线标识体系,加强环线与支线的道路指引、景观解说标识配置。完善便捷租赁体系,实现多点租车、异地还车服务。开发房车旅游产品,建设专业化、主题化房车营地,打造“玩房车,到宁夏”品牌。鼓励驿站、营地等实行品牌化、连锁化经营。开发旅游环线自驾游信息平台和服务软件,实现信息集散、交通导引、安全监管、救援保障等功能集成,提升自驾游智能化管理服务水平。

四、构建便捷交通服务体系
加快完善航空、高铁、高速公路等快速交通网络,依托以银川为中心的沿黄2小时通勤圈和全域3小时出行圈,构建“区内畅通、周边联通、全国融通”的旅游交通体系,使游客“进得快、玩得多”,实现“快旅”服务。积极推进旅游风景道、旅游步道、骑行专线等旅游功能性道路建设,布局旅游驿站、旅游集散服务点、自驾车营地等设施,开发公路自驾游、房车旅游、自行车骑行、徒步等产品,使游客“游得慢、玩得好”,实现“慢游”服务。

五、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推进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工程,依托全区重点旅游片区及主要交通枢纽,构建旅游集散服务中心体系,完善各类功能,提升服务能力。推进旅游标识系统提升工程,按照国家标准,在高速公路网、城市旅游交通网、区域路网通往主要旅游景区景点的出入口设置旅游交通导引标识牌系统,统一规范形象,逐步增加覆盖密度。实施旅游厕所示范工程,构建旅游厕所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一批内部功能完善、服务配套齐全的示范性厕所。

专栏 14  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1.旅游交通建设工程:建设黄河金岸旅游风景道、贺兰山东麓风景道、长城国家文化公园临河至宁东长城风景道等精品旅游风景道15条,新建改扩建通景道路20条,新建改扩建旅游停车场不少于50个,进行充电设施改造的现有旅游停车场不少于31个,建设自驾车房车营地20个。

2.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工程:加快银川机场、中卫机场、吴忠高铁站、中卫高铁南站、石嘴山高铁南站等交通枢纽地区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加强黄河旅游度假区、贺兰山东麓旅游度假区等主要旅游区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务中心建设,新建改扩建旅游集散中心不少于10个,游客服务中心不少于50个。

第六章  推进文化和旅游全业态融合
顺应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新趋势新要求,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推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促进业态融合、产品融合、市场融合,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发展合力。

第一节  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

积极推动宁夏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创新发展,打造以文化提升旅游内涵,以旅游传播文化特色的双生共赢良好局面。

一、以文塑旅,提升旅游的品质和内涵
依托文化文物资源培育旅游产品、提升旅游品位、丰富旅游业态、增强产品吸引力,拓展旅游发展空间。深入挖掘宁夏地域文化特色,把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融入旅游发展,打造更多体现文化内涵、人文精神的旅游精品;将黄河文化、长城文化、红色文化、丝路文化、水利文化等文化内容、文化符号、文化故事融入景区景点开发与建设,使文化成为景区景点金字招牌;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纳入旅游线路设计、展陈展示、讲解体验,使宁夏旅游成为精神之旅、文化之旅。支持开发集文化创意、休闲度假、康体养生等主题于一体的文化旅游综合体。鼓励旅游场所丰富文化服务功能,增强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文化内涵,推出一批具有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

二、以旅彰文,扩大文化的传播与影响
发挥旅游公众参与多、传播范围广、市场化程度高等优势,用好景区、景点、导游、游客等媒介,传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讲好宁夏故事,让旅游成为文化传播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窗口。积极推动演艺娱乐、创意设计、动漫游戏、电竞赛事等文化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焕发生机与活力。推进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剧院、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等丰富旅游功能,培育主客共享美好生活新空间。鼓励专业艺术院团与重点旅游目的地合作,打造特色鲜明、艺术水准高的专场剧目。

第二节  建设文化和旅游融合精品项目

全面落实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宁夏段黄河、长征、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科学规划管控保护区、主题展示区、文旅融合区和传统利用区四类主体功能区,以文化遗产保护为前提,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大力实施保护传承、研究发掘、环境配套、文旅融合、数字再现五大基础工程,努力推进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做出成效、形成示范。

一、建设黄河国家文化公园
规划建设集文化教育、公共服务、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科学研究等功能于一体的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加强引黄古灌区、古村镇、古遗址等文化遗产保护,建设黄河特色公园空间,推出一批以黄河文化要素为核心的标志性遗址公园、文化生态公园、红色主题公园等。深度挖掘、优化整合黄河沿线城市历史文化和生态资源,高起点、高标准建设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将其打造成为国家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黄河文化传承彰显区,唱响“天下黄河富宁夏”品牌。

二、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
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全面保护长城文物和文化资源,深入挖掘长城文化价值、景观价值和精神内涵,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成为国家形象特征、民族精神、国家价值观标识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以及彰显国家文化自信的重要地标。依托长城历史文化资源和长城沿线生态资源、特色产业,讲好长城故事、打造精品长城旅游线路,深度开发历史探秘、文化体验、教育研学、生态休闲、户外运动、低空飞行、康养度假等文化旅游业态和产品。加快完善黄河以东长城遗址沿线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文化和旅游及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区,打响“中国长城博物馆”品牌,打造国家长城文化公园核心区。

三、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
统筹建设集传承弘扬保护、爱国主义教育、红色旅游研学、红色文化展示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长征国家文化公园。以长征沿线一系列主题明确、内涵清晰、影响突出的文物和文化资源为主干,以讲好长征故事、弘扬长征精神为核心,建设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成为彰显中华民族精神、增强文化自信、展现国家形象、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平台。依托长征沿线自然生态、人文历史资源特色与交通区位优势,坚持“最小干预”和预防性保护,保护长征文物的原真性与完整性,深入开展建设和保护研究工作,强化资源整合,推进“红绿融合、文旅融合、产业融合”,力争建设成为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的重要纪念高地、传承弘扬高地、研究体验高地、长征国家精神文化地标和国内知名的红色旅游目的地。

专栏 15  国家文化公园重点工程

1.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项目:实施宁夏引黄古灌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展示中心、银川市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兴庆段历史文化名城改造项目、银川黄河军事文化博览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石嘴山市平罗县黄河文化生态复合廊道、石嘴山市黄河文化公园银河湾黄河文化湿地郊野公园项目,吴忠市青铜峡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古渠首重要遗产保护管理和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利通区国家黄河文化公园牛家坊文化和旅游融合项目、吴忠市黄河国家文化公园红寺堡段新时期红色文化旅游复合廊道项目,中卫黄河国家文化公园沙坡头段黄河文化主题展示馆项目、中卫黄河文化公园大湾段沙坡头配套设施、中卫黄河国家文化公园沙坡头段壁山铜矿遗址保护利用项目等项目。

2.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项目:实施宁夏长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项目、宁夏长城数字再现及监测预警项目、银川市明长城三关口段文化旅游复合廊道项目、银川市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宁夏段)横城堡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盐池县长城关遗址保护利用项目、盐池县长城文化旅游复合廊道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项目、盐池县长城文化旅游融合区建设项目、同心县长城旅游风景道基础设施及景观绿道建设、同心县内边文化旅游复合廊道、原州区战国秦长城保护及旅游基础设施、石嘴山市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大武口段)西线旅游复合廊道项目、中卫市长城国家文化公园沙坡头胜金关段文化旅游复合廊道项目等项目。

3.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项目:实施西吉将台堡中国红军长征纪念馆纪念园建设项目、原州区六盘山中央红军长征线路示范段建设项目、六盘山红军长征旅游区红色旅游提升项目、隆德红二十五军革命遗产保护利用工程、彭阳县小岔沟和乔家渠红色文化旧址保护利用项目、同心红军西征指挥部旧址修复项目等项目。

第三节  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

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跨界融合、协调发展,通过“文化做内容,旅游做市场”,催生新业态、创造新价值。

一、促进业态融合
充分发挥旅游的平台与流量优势,积极促进文化和旅游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促进文化旅游和农业融合,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围绕枸杞、葡萄酒、奶产业、绿色食品等产业,打造休闲农业的“红色”“紫色”“白色”“绿色”名片,实现农旅一体化发展。推进文化旅游与工业有机融合,开发一批工业博物馆、工业遗址公园、工业文化创意基地、工业旅游小镇等工业旅游景区,打造工业旅游新业态。推进文化旅游与服务业融合发展,促进康养旅游、体育旅游、研学旅游、商务会展旅游等新业态蓬勃发展,为全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二、促进产品融合
充分发挥文化旅游的创意、体验功能,围绕相关产业开发多元化、特色化旅游产品和线路,增强产业吸引力,扩大产业影响力。推进园区、厂区、场馆的旅游化改造,增设旅游服务设施,开发农业观光、工业观光等观光型产品。深入挖掘相关产业历史、文化底蕴,开发博物馆、遗址公园、创意基地、研学基地、科考基地等项目,植入文创、美食、演艺、研学、沉浸等要素,开发体验型产品,促进产业综合效益提升。鼓励相关产业优化休闲环境,配套精品民宿、度假酒店、度假村、旅游小镇等,发展特色农庄、精品酒庄等休闲度假型产品,培育产业高粘性市场群体。

三、促进市场融合
充分发挥文化旅游的市场优势,以企业为主体,以品牌为导向,以营销为重点,做大做强相关产业市场。促进市场主体融合,鼓励相关企业、机构和文化旅游企业对接合作,支持跨界企业做优做强,推动形成一批以融合发展为特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领军企业、骨干企业。促进市场品牌融合,围绕枸杞、葡萄、体育等产业,植入文化和旅游IP,打造品牌节庆、品牌会展等活动,提升市场影响力。促进市场营销融合,鼓励线下旅游企业和在线旅游平台将新业态、新产品纳入旅游线路、旅游产品,扩大宣传推广力度,提升新业态、新产品市场影响力。

第四节  大力发展乡村旅游

聚焦“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目标,利用乡村资源和人文资源,把农耕活动与休闲农业、传统农业文明与现代乡土文化有机结合起来,有效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生产、生活、生态三位一体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优化乡村旅游发展布局
依托宁夏乡村旅游的丰富资源,聚焦“塞上江南,鱼米之乡”形象特点,构建“一核、四带、多区”的乡村旅游发展格局。重点建设银川环城乡村旅游游憩核;大力发展贺兰山乡村生态旅游带、黄河金岸乡村休闲旅游带、东部环线乡村风情体验带、六盘山乡村休闲度假旅游带;加快推进兴庆区掌政镇乡村旅游集聚区、平罗河东地区乡村旅游度假区、利通区牛家坊村民俗文化旅游区、泾源县生态民俗旅游区、沙坡头大漠黄河休闲体验区等一批重点乡村旅游区快速发展。

专栏 16  乡村旅游重点发展区

1.银  川:推进兴庆区掌政镇乡村旅游集聚区、西夏区镇北堡葡萄酒民宿休闲区、贺兰县四十里店村稻渔空间休闲旅游区、永宁县闽宁镇产业融合示范区等重点发展区。

2.石嘴山:推进大沙湖乡村生态旅游区、大武口龙泉村乡村旅游度假区、大武口硒有田园乡村旅游体验区、平罗河东地区乡村旅游度假区、惠农红果子镇休闲农业观光体验区等重点发展。

3.吴  忠:推进利通区牛家坊村民俗文化旅游区、青铜峡市叶盛镇特色产业休闲观光区、大坝镇韦桥村水利文化体验区、苦水河沿线乡村生态旅游集聚区、环罗山乡野休闲体验区、盐池县滩羊美食体验区、同心县圣峰玫瑰休闲观光区、黄谷川乡村影视运动体验区等重点发展。

4.固  原:推进泾源县生态民俗旅游区、隆德县乡村民俗文化体验区、彭阳县梯田山花景观区、西吉县乡村旅游扶贫创新示范区等重点发展。

5.中  卫:推进沙坡头大漠黄河休闲体验区、森沃农业科技采摘体验区、中宁县玺赞枸杞庄园休闲旅游采摘体验区、余丁乡田园综合体休闲度假区、南岸半岛民宿旅游区、海原县贺堡河流域梨园风情区等重点发展。

二、丰富乡村旅游产品供给
依托城市、景区集聚优势发展乡村旅游,在城市周边打造近郊乡村游憩地,开发一批乡村康养、休闲农庄、创意农业、会展培训等项目,满足城市居民休闲消费需求。依托精品民宿打造高端乡村旅游目的地,以乡村民宿开发为纽带,集聚基本旅游要素,建设一批乡村民宿旅游综合体。依托文化资源打造体验型乡村旅游目的地,创建一批以民俗文化为主题的宁夏特色旅游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依托生态资源打造康养型乡村旅游目的地,发展一批生态观光、休闲度假的旅游村镇。依托红色文化资源,推出系列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发挥好红色旅游和乡村旅游富民功能,助力乡村振兴。

三、打造“乡村微度假”品牌
围绕“畅游宁夏,给心灵放个假”的价值定位,打造以生态为依托、以文化为内涵、以乡村为载体、以活动为特色的“乡村微度假”品牌,推动宁夏乡村旅游提档升级。提升“乡村微度假”设施品质,依托乡村自然生态、民俗文化等特色资源,挖掘乡野村趣,着力创意策划,打造以田园、长城、河岸、山麓、星空等为主题的精品民宿与特色乡居品牌。优化“乡村微度假”环境,推动梯田公园、乡村体育公园、乡村郊野养生公园、传统村落遗址公园、小众型精致农业基地等项目建设。丰富“乡村微度假”活动,开发农事体验、乡间赛事、特色餐饮、艺术采风等新兴旅游业态。面向本地及周边市场,积极推广“乡村微度假”品牌,大力拓展陕甘宁蒙市场。

四、促进乡村文创产业发展
发展乡村文创产业,用文化唤醒乡土,用创意激活乡村,促进传统村落“人来、村活、业兴、文盛”。实施乡村文创招才引智项目,吸引高水平文创专家、艺术团队驻村创作创业,打造艺术驻创基地、摄影写生基地、高校社会实践基地等。积极开展乡村文创培训项目,引导农民提升艺术创作水平,促进乡村文创商品提质升级。创新乡村文化空间和商业空间,建设乡村美术馆、乡村博物馆、个性化书店等,优化乡村人居环境和创业环境。围绕乡村传统节日、民间艺术、民俗表演等,开发乡村节庆品牌、乡村旅游演艺节目等,培育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文化服务。

五、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实施乡村旅游“十百千万”工程,打造宁夏乡村旅游“升级版”。推进乡村旅游精品化发展,培育一批乡村旅游精品村、打造一批乡村旅游精品民宿、培育一批乡村旅游精品节庆、推出一批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培育一批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推进乡村旅游特色化发展,实施“百村千画”工程,丰富乡村旅游文化内涵;支持非遗项目、传承人走进乡村旅游重点村进行展演和传技;举办乡村文化旅游节和惠民演出系列活动;开展“旅行社与乡村旅游景区”互联互动行动,组织乡村旅游专题活动,拓展乡村文化旅游市场。推进乡村旅游规范化发展,加强乡村旅游规划引领,开展乡村旅游资源普查,完善乡村旅游标准体系。推进乡村旅游品质化发展,不断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配套,推进乡村旅游智慧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智能推送和网络营销、预订、支付等互联网服务,完善导游、导航等智慧旅游服务。推进乡村旅游品牌化发展,打造乡村旅游品牌形象,创新乡村旅游营销方式。推进乡村旅游精细化发展,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推进乡村旅游规模化发展,培育一批乡村旅游龙头企业,探索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增加农民收入。

专栏 17  乡村旅游重点工程

1.乡村旅游精品民宿培育工程: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民宿品牌和战略投资商,提升民宿创意设计水平,培育发展乡村精品民宿200家以上。

2.乡村旅游产品业态培育工程:引导发展乡村文化影视、田园艺术公园、创客基地等文创体验空间。推动乡村营地、运动公园、田园康养基地建设。鼓励建设乡村民俗文化展示体验馆、收藏馆、文创园、艺术村,讲好乡村故事,丰富乡村文化。依托协同创新创业平台,发展科技研学农园。

3.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强化乡村旅游交通工程,打通乡村旅游点、特色旅游村、乡村旅游景区最后一公里。优化乡村文化风貌及生态景观,美化乡村游览道路及乡村庭院景观,美化和适度亮化乡村夜间景观。加强乡村旅游智慧工程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乡村旅游重点村、乡村旅游点积极发展智慧乡村旅游,提升乡村旅游信息化水平。

4.乡村旅游品牌建设工程:创建80个以上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50个以上宁夏特色旅游村、600个三星级以上乡村旅游示范点,打造5条以上乡村旅游带、10个以上乡村旅游集聚区,10家以上以乡村旅游为主题的3A级以上景区,乡村旅游点(包括农家乐、休闲农庄、生态园、田园综合体、乡村度假区等业态)达到1500家以上。

5.乡村旅游营销推广工程:把乡村旅游营销纳入各地旅游整体营销计划,充分依托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促进乡村旅游产品在线宣传和销售,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促进乡村旅游新场景的普及应用,提高知名度,增强吸引力。

第五节  促进文化和旅游市场消费

健全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有效制度,坚持供给侧和需求侧协同发力,完善消费设施,优化消费环境,拓展消费领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特色化、多层次的文化和旅游需求。

 一、推出消费惠民措施
继续推动国有景区门票降价。推动“引客入宁”政策大幅度向淡季旅游消费倾斜,鼓励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实施票价折扣补偿、延长有效期、增设免费日等政策。推动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鼓励有序发行文化和旅游消费联名银行卡,开发不同首付比例、期限和还款方式的文化和旅游信贷产品。持续推出宁夏旅游护照、宁夏旅游一卡通等便民举措,开展各类主题消费季、消费月等活动,举办数字文旅消费体验等活动。

二、提高消费便捷程度
推动实施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提高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银行卡使用便捷度,推广移动互联网新兴支付方式。鼓励各地把文化和旅游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方便游客。鼓励传统演出场所、博物馆进行设施改造提升,合理配套餐饮区、观众休息区、文创产品展示售卖区、书店等,营造更优质的消费环境。加强文化旅游产业数字化建设,提升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宽带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水平。到2025年,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基本覆盖5G网络,全区4A以上景区(点)实现一码快速入园、24小时智能客服在线为游客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

三、助推入境旅游发展
整合已有资源,提升入境旅游统一宣介平台水平。鼓励各地开发一批适应外国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目的地、旅游演艺及特色商品。加大与重点入境旅游目的地合作,推出入境联线产品。提升景区景点、餐饮住宿、购物娱乐、机场车站等场所多语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在文化和旅游消费集中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完善入境游客移动支付解决方案。

四、丰富优质产品供给
依托特色鲜明的文化和旅游资源,通过业态提升、创新和突破,打造沙漠、星空、酒庄、乡村等休闲度假产品,黄河、长城、丝路、红色等文化体验产品,冰雪、体育、康养、研学、自驾、工业、夜间等专项旅游精品。引导文化和旅游场所增加参与式、体验式消费项目。鼓励打造中小型、主题性、特色类的旅游演艺产品。鼓励文创产品开发与经营,拓宽文创产品展示和销售渠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引入大型文化和旅游投资实体、在线经销商,通过独资或与本地文化和旅游主体合作,推动发展租赁式公寓、自驾车营地等业态。

五、发展假日夜间经济
积极发展假日经济,完善国民休闲和带薪休假等制度,提升假日经济服务水平。把握节假日及高峰期旅游消费集中的规律,督促在节假日期间加强高速公路和景区道路交通管理、增强公共交通运力、及时发布景区拥堵预警信息。鼓励聚焦挖掘特色文化,丰富夜间文化演出市场,优化文化和旅游场所的夜间餐饮、购物、演艺等服务。加快培育一批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六、推进消费试点示范
加快特色文化和旅游街区提档升级,推动形成设施优良、品牌集聚、业态多样、体验丰富的文化和旅游消费空间。支持银川市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开展首创性、差别化改革探索,构建城乡居民扩大文化和旅游消费的新模式、新机制,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鼓励各地建设集合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地,积极申报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打造一批自治区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10个。力争到2025年,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1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2个、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1个。

第七章  构建旅游市场营销体系
积极推进宁夏文化和旅游品牌体系建设,开拓客源市场,创新营销理念,加大新媒体营销力度,科学评估营销推广效果,全面创新旅游营销推广工作。

第一节  开拓客源市场

一、有序开拓国内客源市场
紧扣旅游消费市场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多元化的需求,细分市场客群,实现精准营销。高度重视宁夏本地市场,开展“宁夏人游宁夏”系列活动,释放本地旅游需求。在全面巩固陕甘蒙青等周边核心客源市场的基础上,深耕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目标客源市场,拓展川渝豫等重点客源市场。加大营销力度,大力推广葡萄酒庄品鉴体验、长城考古探秘、避暑研学、沙漠亲子、美食养生、星空观测等定制化、主题化旅游线路产品,不断完善“引客入宁”以奖代补政策,鼓励更多的旅游包机、旅游专列、大型自驾车队来宁旅游。

二、积极扩大入境客源市场
借助“一带一路”国家平台,对外实施精准营销,讲好中国故事,展示宁夏形象。重点提升港澳台成熟市场,深耕细作东南亚热点市场、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延伸开发欧美远程市场,持续拓展境外旅游市场空间。配合国际贸易通道以及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物流中心建设,拓展国际商务旅游者。逐步增开国际新航线,提升已有国际航班运载能力,争取银川机场过境免签等政策落地,积极推进离境退税试点,增强入境便利水平。鼓励境外包机赴宁,增加境外客源城市直航银川航班。

第二节  建设品牌体系

一、构建品牌形象体系
强化“塞上江南·神奇宁夏”形象定位,明确“畅游宁夏,给心灵放个假”价值定位。构建以“塞上江南·神奇宁夏”品牌为统领,以“畅游宁夏,给心灵放个假”为导向,以“黄河文化”“星星故乡”“酒庄休闲”“红色主题”“动感体验”“长城遗址”六大特色品牌为支撑的形象体系。支持五市提升旅游品牌形象,打响“丝路明珠·魅力银川”“神奇宁夏川·活力石嘴山”“黄河金岸·水韵吴忠”“天高云淡六盘山”“沙漠水城·云天中卫”地方旅游品牌,形成各市有特色品牌、县(区)有节庆活动的全域联动局面。

二、打造文化旅游IP体系
依托宁夏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特色品牌,创新构建“1+5+N”的IP体系,以“1个核心IP,5个优质IP”为重点发展方向,其他IP为补充的模式推出宁夏文化和旅游IP,为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转型升级和城市品牌提升注入“催化剂”。科学选择IP发行平台,加大数据收集分析力度,开展用户画像,积极推进粉丝互动,不断促进粉丝沉淀,实现内容迭代。大力推进IP知识产权保护,探索IP产品认证,规范品牌商标、宣传口号使用。创意开发IP衍生品,形成文具、服装、生活用品、卡通形象、酒店用品、文学作品、动漫游戏等跨界产品。举办IP创作大赛,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宁夏文化和旅游IP成果。

第三节  创新营销方式

把握全媒体时代特点机遇,发挥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功能,创新宁夏旅游营销方式,提升旅游营销能力。大力推广新媒体营销,充分利用短视频、直播、微信、微博等渠道,增加宁夏旅游品牌形象曝光率、点击率。大力开展全员营销,动员社会各方力量,主动参与文化和旅游推介活动,共同促进宁夏文化和旅游宣传推广。大力实施精准营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针对不同客源市场、不同消费群体,采取差异化营销策略,推送个性化特色产品。大力促进主题营销,围绕六大特色品牌,开展特色主题营销;优化节庆活动,开展节事主题营销;依据季节特点,开展四季主题营销。扩大与在线旅行经营商(OTA)和知名电商合作力度,积极参与国内外知名旅游展会活动。

第四节  推进区域合作

推动大西北旅游跨区域合作,以旅游客流、旅游信息流、旅游物流互联互通为支撑,以品牌互建、市场互推、产品互销、游客互送为目标,构建覆盖西北各省区的旅游资源共融网、旅游交通互联网、旅游营销互动网、旅游市场共享网。以300至800公里为半径,辐射连线陕西、甘肃、内蒙、青海、山西、河南等省区,促进产品开发与互动。推动与西北省份合作,打造“大西北度假”“大西北美食”“大西北户外”等品牌项目。促进区域内经典品牌景区合作,打造“一程多站”自驾游产品和精品线路。整合西北及周边区域资源,联合开发红色主题、长城主题、黄河主题、丝路主题、生态主题等区域合作旅游线路产品。促进旅游道路、服务驿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与周边区域实现无缝对接。促进与周边区域旅游信息交流与互动,实现旅游大数据共享。强化与周边区域行业管理联动,提高跨区域旅游执法、投诉处理效率。提倡服务标准、服务质量一体化,共同打造大西北高品质旅游品牌。 

第五节  强化决策支撑

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形成旅游决策支持系统。与移动运营商、在线旅游服务商、地图服务公司合作,形成互联网大数据支撑,构建宁夏旅游发展数据库。关注网络用户生产内容(UGC),把握游客需求变化,监测宁夏旅游舆情。搭建旅游市场分析智库,精细化分析旅游者偏好、旅游行程、消费结构,形成月、季度旅游客源分析报告。建立旅游营销效果评估机制,动态调整营销策略,促进传播效果最大化。

专栏 18  旅游市场营销计划

1.品牌推广提升计划:推进“塞上江南·神奇宁夏”品牌宣传,提升品牌国内外影响力;加强“畅游宁夏,给心灵放个假”品牌推广;开展“星星的故乡”“中国长城博物馆”“天下黄河富宁夏”主题营销活动。

2.营销渠道拓展计划:采取自治区、市联动方式,每年组织赴国内主要城市及港澳台、日韩、东南亚等境外开展旅游宣传推介。推动4A级以上旅游景区宣传进高铁、进车站、进机场,上手机、上电视、上网站。制作旅游宣传片,利用户外电子屏、分众传媒、网络媒体等滚动播放。举办旅游宣传微视频大赛、“宁夏好神奇”网络直播宣传活动等。

3.重要政策奖励计划:执行“引客入宁”以奖代补管理办法,每年从旅游宣传促销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经费,奖励在赴宁包机、专列、自驾游拓展、九大产业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境内外旅行社和自治区A级景区,鼓励旅游企业围绕“六大特色牌”拓展旅游市场并给予相应奖励。

4.重大活动营销计划:借助中阿博览会平台,办好中阿旅行商大会,扩大宁夏旅游国际影响力。提升中国(宁夏)国际葡萄酒文化旅游博览会、丝绸之路大漠黄河国际文化旅游节,打造有影响力的节会品牌。积极参加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北京国际旅游博览会、西安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海峡旅游博览会等国际性展会,借助国际旅游促销平台拓展旅游市场。

5.四季主题营销计划:围绕四季特色,推广“春赏花”“夏消暑”“秋观叶”“冬玩雪”四季品牌,办好山花节、红叶节、滑雪节等节会活动,推广全季节营销。


第八章  提升数字文化和智慧旅游水平
全面推进科学技术深度融入文化和旅游领域,深化科技在生产、传播、消费、监管等各环节的应用,从而促进生产方式、体验方式、服务方式、管理模式方面的创新,推动宁夏文化和旅游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

第一节  完善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基础设施

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云、网、端”设施。促进文化和旅游场所实现通信信号、免费无线网络、视频监控全覆盖。加快提升全域旅游示范区、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旅游度假区等各类旅游重点区域5G网络覆盖水平。推动文化场所、旅游集散与服务中心、旅游风景道、景区内部引导标识系统、旅游厕所等数字化与智能化改造升级。推进物联网感知设施建设,加强对旅游资源、设施设备和相关人力资源的实时监测与管理,推动无人化、非接触式基础设施普及与应用。

第二节  提升文化和旅游数字化治理水平

积极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效能,加快建设宁夏文化和旅游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宁夏文化和旅游大数据可视化中心、宁夏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形成信息化、智能化服务监管格局。推进“互联网+监管”,构建业务全量覆盖、信息全程跟踪、手段动态调整的智慧监管平台。加强文化和旅游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打破信息壁垒和数据孤岛,实现数据跨部门、跨领域、跨行业联通共享、协同互动。提升旅游公共信息服务水平,有效整合文化和旅游、公安、交通、运输、气象等部门相关数据,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强游客出行引导和旅游资源优化配置。强化数据挖掘应用,利用大数据提升文化和旅游决策管理水平,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危机能力。

第三节  创新文化和旅游数据场景应用

积极推进文化资源数字化,鼓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场所运用数字化存储、开发和利用技术,建设优质馆藏资源数据库,开发特色数字文化体验产品。加快文化场馆智慧化建设,综合运用5G、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人工智能(AI)等技术开发全息欣赏、虚拟展示、智慧导览、沉浸式体验等服务,拓展虚拟现实、互动体验等应用场景。支持文化单位利用社交媒体、应用程序(APP)、短视频平台及其他主流网络平台,开发面向公众的文化艺术数字教育内容。加快智慧景区建设,引导景区开发数字化体验产品,普及智慧化服务,完善非接触式服务。健全景区智能调度和应急管理平台,实现景区客流精确预测和科学导流。提升旅游景区数字化预约能力,推广电子票、云排队等在线预定新方式,实现“限量、预约、错峰”入园游览。鼓励建设智慧酒店,利用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技术,创新酒店人物交互场景,打造全新住宿体验。主动融入数字乡村建设,推进乡村旅游资源和产品数字化建设。

专栏 19  文化和旅游数字化发展重点项目

1.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应用平台建设工程:通过文化和旅游信息化基础建设,汇聚完善以宁夏全域及重点景区客流量大数据、高清监控视频、图书馆、博物馆、新媒体宣传矩阵、720°虚拟全景及语音讲解等文化和旅游资源为一体的大数据中心,打造集形象宣传、成果展示、文化体验、智慧旅游、高清视频会议等政务在线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服务应用和可视化展示平台。

2.智慧景区建设工程:2021年底前,实现国有旅游景区全部提供在线预约预订服务;到2025年,全区4A级以上旅游景区基本建成智慧旅游景区。

3.场景应用建设工程:培育2个标杆应用场景、5个示范应用场景、50个成熟应用场景。

第九章  完善市场治理体系
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文化和旅游行业管理体制机制,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

第一节  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深化文化和旅游行业“放管服”改革,不断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继续放宽准入限制,有序下放审批权限。深入推进文化娱乐、上网服务等领域“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规范网络文化经营许可工作。推进导游资格证书电子化改革,延长导游证有效期限。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加大对文艺作品、文创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强化创新服务,支持各类文化和旅游企业提升创新能力。

第二节  提升行业管理水平

深入开展平安文化市场建设,完善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审核机制,加强线上线下内容审核及动态监测,加强演出、艺术品、网络表演、网络音乐、游戏游艺、歌舞娱乐行业内容源头治理,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依托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建立旅行社动态管理机制。健全旅游住宿业标准的监督实施机制。建立便捷高效的旅游投诉受理和反馈机制。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与行业治理。

第三节  构建新型监管机制

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文化和旅游市场新型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开展文化和旅游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动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拓展信用应用场景。规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对在线旅游等新兴业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创新旅游景区监管手段,落实“错峰、预约、限量”要求,提高智慧化监管水平。推动星级饭店创新经营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行业形象。建立文化和旅游市场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实施风险评估和预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推进“互联网+监管”,构建业务全量覆盖、信息全程跟踪、手段动态调整的智慧监管平台。

第四节  强化市场执法监督

全面落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完善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综合执法管理体制。统一执法服装、执法标志、执法文书、执法证件,加强队容风纪管理,严格廉政纪律。严格实行综合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跨部门执法检查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共享执法信息、证据材料等,提高监管效率。加强学校、幼儿园周边合理范围内设置的营业性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检查力度,开展“不合理低价游”综合治理行动,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繁荣稳定。加大重大案件督办力度,从严查处含有违禁内容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第五节  加强安全能力建设

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守政治安全和生产安全两个底线,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行业管理职能与安全监管责任相统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健全防范化解机制,强化源头管控,严格风险评估,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建立文化和旅游领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机制,健全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和救援体系,加强旅行安全提示。强化安全能力建设,开展行业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推动扩大旅游保险覆盖范围,提升保险理赔服务水平。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加大对公众宣传引导力度,提升安全工作水平。

第六节  深入推进文明旅游

以文明旅游示范单位、文明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为抓手,提升从业人员文明素质和文明旅游工作水平。积极推动A级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等单位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在文明旅游宣传和弘扬时代新风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精心组织开展“文明旅游·为宁夏加分”“与文明相伴·与健康同行”等主题实践活动,组织“文明餐桌”“理性参团”“绿色出游”等系列活动,引导游客树立文明意识、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培养文明习惯。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作用,多方式开展文明旅游宣传,为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第十章  深化对外交流与合作
加强对外文化交流,促进国际旅游推广,创新对外交流合作机制、内容和方式,持续提升宁夏文化和旅游的国际影响力。

第一节  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落实“一带一路”建设总体部署,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相关国际组织开展全面务实合作。加强与沿线各国博物馆的国际合作,举办丝绸之路精品文物主题联展。开展“一带一路”文化和旅游国际论坛、峰会、学术研讨会等活动。积极争取增开与“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客源城市的航班或旅游包机,促进国际客源互送。持续提升中阿博览会在共建“一带一路”中的重要平台作用,办好中阿旅行商大会。促进与“一带一路”国家的合作办学、联合培训等项目,培育国际化文化和旅游人才。

第二节  健全对外交流合作机制

完善对外文化和旅游区域协作机制,加强与陕、甘、蒙、青、晋等周边省市以及沿黄九省区、长征沿线省市合作,共同开发符合国外受众审美需求的文化产品和旅游线路,联合打造区域对外品牌。加强国际城市间文化和旅游交流与合作机制建设,发挥友好城市平台作用,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加强文化和旅游领域国际智库对话交流机制建设,鼓励专家学者参与国际学术研讨。支持音乐、美术、舞台艺术等名家精品参与国际节展赛事,持续扩大民间文化交流的规模和水平。在主要客源国或地区建设一批宁夏文化和旅游形象店,形成对外交流重要平台。引导出境游客、留学生、海外务工人员等,传播宁夏声音,展示宁夏形象。积极加入世界旅游联盟、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等国际性组织,借助平台,共享机遇,共谋发展。

第三节  丰富对外交流合作内容

推出一批历史古迹保护修复、联合考古、展览合作示范项目,培育文物外展精品,扩大宁夏对外文化影响力。组织优秀剧目赴境外开展巡演活动。借助建设国家文化公园,开展宁夏长城、长征、黄河主题文化海外宣传与推广。针对国际市场需求,开发符合国外受众需求的文化和旅游产品,不断提高供给能力和水平,打造对外交流品牌。

第四节  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

优选国际社交媒体,开通宁夏官方账号,在东南亚、美国等区域持续宣传。制作反映宁夏风土人情、时代风貌系列短视频,投放国际社交媒体平台。开展面向海外直播活动,打造一批对外宣传宁夏的“网红”。加强对入境旅游公司和导游群体的教育培训,培养一批善讲中国故事、宁夏故事的明星导游。推动宁夏海外文化和旅游传播本土化,引导国外学界、媒体以国外受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宁夏故事。

第五节  塑造对外交流宣传品牌

实施外宣品牌塑造工程,依托中阿博览会、中国(宁夏)国际葡萄酒文化旅游博览会、中国·银川互联网电影节、丝绸之路黄河国际旅游节等重要展会活动,打造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展会品牌、活动品牌、文化和旅游项目品牌。支持文化出口企业推出一批图书、新媒体作品品牌。积极融入“欢乐春节”“美丽中国”外宣品牌体系,将宁夏的活动纳入平台,扩大活动规模、丰富推广形式。

第十一章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统领全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筑牢环境质量底线、把住资源利用上线,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推进文化和旅游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文化和旅游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树立资源保护意识

完善文化和旅游领域的生态资源保护制度,明确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分类系统,实现生态资源分级分类保护。根据地文景观、生物景观、水文景观、气象气候景观、人文生态景观的不同特点制定相应保护措施,做好与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优化文化和旅游项目的选址,合理确定建设规模, 对在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文化和旅游建设项目,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准入和用地手续。将生态资源保护纳入各级各类文化和旅游规划,强化保护意识,明确保护措施。提升文化和旅游领域保护生态资源的科技应用能力,推动电子围栏、遥感卫星等技术和设备在重点生态文化和旅游区域的运用。探索重要和敏感生态区域虚拟现实技术展现。强化环境教育,加强对文化和旅游从业人员及旅游者的生态环境教育,引导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意识。

第二节  引导绿色旅游发展

实施绿色引导工程,在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民宿客栈、文化场馆等各类文化和旅游企业开展绿色发展示范,通过节水节电、绿色低碳升级改造项目等,引导文化和旅游企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文化场馆和旅游景区建设要因地制宜,鼓励采用节能、轻型、可回收利用的材料设备。鼓励在主要景区和文化场馆建设生态停车场、生态厕所、充电桩等设施,推广新能源、清洁能源接驳车。推进国家绿色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支持贺兰山生态旅游区、六盘山生态旅游区、罗山生态旅游区、黄河湿地生态旅游区、哈巴湖生态旅游区、大漠长城生态旅游区等先行先试,提升生态旅游示范区发展水平。推广实施绿色旅游相关标准,构建绿色旅游发展体系。

第三节  控制旅游发展环境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对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文化和旅游活动实施类型限制、空间管控和强度管制。旅游项目要严格按照生态保护需要进行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加强对文物及周边环境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监管力度,扎实做好考古工作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立游客容量调控制度,严格限定游客数量、开放时段和活动规模,健全资源管理、环境监测等其他保护管理制度,严格评估游客活动对景区环境的影响。

第十二章  保障措施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更好履行政府职责,最大限度激发各类主体活力和创造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重要意义,将文化和旅游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人民群众共商共建共享的大发展格局。自治区建立文化和旅游工作领导包抓机制,加强对全区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部门加强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统筹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推动重大项目实施。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全力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全面深化改革

坚定不移推进改革,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深化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创新内部运行机制。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功能定位,重点搞活分配机制。继续推进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管理好文化市场。加快推进文化数字化建设,拓展发展新空间。鼓励文物单位从事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经营,促进文化遗产活化形态创意设计。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培育文化和旅游行业组织。探索建立景区文化评价制度。夯实文化和旅游统计基础,完善统计制度,提升统计服务能力。

第三节  强化政策支撑

加强用地、金融、投资、财税、人才等政策支持,抓好国家政策与自治区政策衔接协同,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统筹中央和自治区投资资金,落实好《自治区支持九大重点产业加快发展若干财政措施(暂行)》。健全财政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做好重大文化和旅游项目的立项、实施,推进国家文化公园、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智慧旅游等建设。财政部门加大对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全域旅游发展、旅游宣传推广、文化和旅游消费等方向的资金保障力度,发挥好旅游发展基金作用。自然资源部门重点保障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土地供给,优化经营性旅游项目用地政策,研究出台乡村旅游“点状供地”政策,加强对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等用地政策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和文物部门在城乡建设中要系统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部门完善以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为骨架、乡村旅游公路为补充的旅游交通网络,持续提升公路交通对文化和旅游发展的支撑保障和服务水平,加快构建“快进慢游”的旅游交通新格局。统计部门牵头完善文化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健全文化旅游数据核算体系。其它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全力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第四节  加强人才建设

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各类人才培养步伐,造就一支结构更优、素质更高的新时代文化和旅游人才队伍。依托全区青年拔尖人才、领军人才、托举人才、“四个一批”等人才工程,实施新时代艺术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等项目。实施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支持项目,扶持一批新型职业“旅农”,培养乡村旅游从业人员。实施文化工作者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专项,为基层选派、培养文化和旅游工作者。加强与区内外知名院校合作,建立文化和旅游人才高地,推进学术交流和智力支持。积极构建新型文化和旅游智库。整合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宁夏旅游学校资源优势,组建宁夏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培养更多的文化和旅游人才。

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充分认识“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重要意义,积极推动本级党委和政府把文化和旅游发展纳入重要日程。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本规划,加强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明确规划实施责任,加强规划监测评估,提高规划实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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